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看临沂 >> 亮点工作 >> 正文
平邑县三项措施扎实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要求,平邑县着力采取三项措施,对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重复证明”、“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突出问题开展梳理排查。一是积极部署,自查自纠。该县充分认识到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部门单位作风建设和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结合上级通知要求,该县迅速开展核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及各相关业务窗口,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目前,经过全县各相关单位仔细核查,已梳理出建议取消的证明事项6项。二是建立台账,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此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明确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对保留的证明事项,编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根据设定依据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除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并明确要求将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报送县政府法制局备案,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布。三是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对于政务服务事项和目录清单保留的证明事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度,变事前审查为事后核查。同时,积极探索“一表多证”,将清单内开具单位相同或者内容要求相似的证明事项整合到同一申请表,实现填一张表格证明多个事项。按照“一次办好”政策要求,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上一个环节已收到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交,力争用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把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事项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