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看临沂 >> 亮点工作 >> 正文
蒙阴县四方面提升部门预算公开水平

《预算法》第 14 条明确规定: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 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 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 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近日,蒙阴县集中公开了 2019 年度县级部门预算,从公开范围、明细程度、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4 个方面进一步提升预算公开水平。

1、公开范围全覆盖。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 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本部 门 2019 年部门预算。2019 年我县共公开 94 个县直单位和 12 个乡镇街区部门预算,实现了部门预算公开全覆盖。

2、公开程度更细化。进一步优化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格 式和公开文字说明,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等四部分,涉及公开报表 10 张,更加便于公众对预算公开信息的全面掌握和理解。

3、公开内容更丰富。在细化公开报表分类科目的同时, 对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 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文字说明,并附 上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确保社会公众能看得懂。

4、公开形式更直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开设 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具备条件的单位同时在各部门网站进 行本部门预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