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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念好扶贫领域政务公开三字经

一是政务公开念好“明”字经。扶贫工作中,严格按照《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来执行,在贫困户纳入过程中,经过党员及村民代表20人以上两次评议后,村(社区)、街道先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纳入贫困户的名单,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结果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办公告5天。在贫困户退出工作中,按照“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公示、公告退出名单,实现了扶贫工作的透明化。

二是政务公开念好“快”字经。莒南县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公开相关内容。在扶贫资金分配计划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示,批准实施的项目计划在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公示;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保障了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三是政务公开念好“全”字经。为保障扶贫工作的精准化,该县一直注重政务公开的全面性,对扶贫政策及规划、扶贫项目、扶贫资金、贫困户识别及退出等内容全面公示公开。公开识别和退出程序让群众参与识别过程,增进贫困户的公平性;公开扶贫资金加大社会和群众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对教育扶贫、医疗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进行公开,让群众不出家门都能够全面知晓扶贫政策,让政务公开成为贫困群众的“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