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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政务公开助力医疗保障 关爱党员暖人心

为切实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的关怀救助力度,健全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其实际困难,平邑县从各级财政、党费中列支资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设立“补充医疗保障基金”,并通过多种公开措施保障政策生效。

一是上门送政策。为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平邑县组织县卫健委、医保局及各镇街多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上门调查老党员生活现状并耐心讲解政策,为全县122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建档,认真进行了身份复核等工作,并发放特别医疗保障待遇证。

二是以公开促落实。为促进保障措施落地生效,将纳入保障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升级报销程序,实现“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实施医疗报销,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纳入保障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后,剩余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障基金”承担,切实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看病就医后顾之忧,以公示公开让医保工作经得住群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