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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聚焦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棚改提升群众幸福指数

为全面做好棚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沂水县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棚改各个环节,不断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共同营造和谐的征迁氛围,积极打造阳光棚改,着力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一是广泛深入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早部署、早宣传,通过发放《致棚改居民一封信》和《棚改政策明白纸》,利用宣传车、村内喇叭循环广播,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把实惠的棚改政策、公平公正的棚改原则宣传到户、到人,努力营造民生棚改、阳光棚改、幸福棚改良好社会氛围,让群众成为棚改工作的坚定支持者、积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结果。整个棚改工作实行全流程公开,在意见征询、测绘评估、补偿安置等房屋征收的各个关键环节,严格实行一个方案管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用到底的阳光操作,从前期组织筹备、宣传发动、入户调查、制定方案,到后期入户动员、签订协议、房屋腾空、搬迁拆除,各个环节全部公开,让群众广泛参与,每个节点工作情况和结果都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棚改工作程序公平公正,结果公开透明。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完善了《房屋征收工作廉政承诺制度》《征收工作信访举报制度》等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信访渠道。将《征收工作信访举报制度》向社会和被征收人公开,鼓励群众以电话、来信、来访方式反映情况,做好来信来访办理。同时通过棚改领导小组监督、纪委监督等形式,对棚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监督无“死角”,使棚改工作高效、廉洁、阳光、依纪依规运行。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通过领导小组监督、纪委监督、群众和社会监督渠道、来信来访办理等形式,对棚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监督无“死角”。同时,严格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棚改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把棚改工作全程公开公示做为铁的纪律自觉遵循,确保棚改工作高效、廉洁、阳光、依纪依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