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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全力打造“阳光审计”保证审计工作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树立“立审为公、执审为民、公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审计形象,罗庄区审计局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审计”,不断强化审计信息常态化公开,审计过程全方位公开,强化审计结果标准化公开,助力审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一、强化审计信息常态化公开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在区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和内设机构情况,以及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审计机关受理咨询和举报的方式、方法,审计程序,被审计单位的相关权力等办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职责清单等内容。此外,还特别注重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比如疫情防控专项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领域的信息。

二、强化审计过程全方位公开

公开审计工作流程及执法程序,将审计署、省审计厅、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审计规范性文件等审计执法依据及时对外公布,便于阳光执法;公开审计组进点信息,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召开进点会,要求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通报审计的目的、内容、时间、纪律和审计组人员组成情况及监督电话等信息,会议情况要装入审计档案,并在被审计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审计公告、审计纪律等,便于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审计结果标准化公开

审计结束,审计结果报告要向被审计单位通报情况,加强监督,督促整改,增加透明度。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束后,需对照反馈问题标准化制作审计整改报告,依法依规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有利于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