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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多措并举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临沭县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优化调整行政应诉工作思路,采取多样措施,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范化、常态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以县政府为直接被告,司法局领导亲自和县府办公室沟通协调,做到每一起涉政府相关案件都有县领导出庭应诉。对县直、镇街等部门的出庭应诉案件,司法局分管领导与相关部门逐案沟通协调。

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临沭县先后印发了《临沭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临沭县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再部署、再强调、再督导,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同时要求涉诉单位在收到开庭传票后,必须于2日内向司法局备案,于开庭结束后3日内向县司法局报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在收到人民法院裁判文书5日内将裁判文书复印件报送县司法局复议应诉科。

三是加强制度落实,严格追究责任。严格按照《临沭县应诉工作规定》和《临沭县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行政应诉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责任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不出庭应诉的,按照县里的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是强化沟通,加强宣传。在平时工作中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互动。对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及时向法院提交出庭函,并在庭审笔录中着重核对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是否记录准确。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庭审观摩,邀请法官对诉讼技巧进行讲座,让应诉单位充分认识到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增强对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过程的全面认识

五是召开法治政府工作会议再部署。召开以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主题的法治政府建设会议司法局领导对全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县领导在会议中对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