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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三项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让生态环境执法监督自觉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公正、廉洁、严格、依法执法,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立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行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保证政务公开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为企业、为群众服务。

二是创新公开载体。线下,有效利用设置宣传展板、开展宣传活动等常规方式进行公开;线上,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微博,并积极与市电视台开办“环保在路上”电视节目,对各项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办事流程、环境保护、典型案例等情况予以公开,提升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