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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四举措”做实政府信息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2023年以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着“团结、包容、实干、创新”的工作方式,不断提升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等方面,不断加强环境保护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规范运作。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始终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组织有领导、工作有目标、责任有落实。严格按照市、区级要求,所有信息公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局局长层层审核,全面保证政务公开的开展和监管。同时,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安排专人负责公开工作,对环保工作中凡不涉及国家机密,能够公开的事项全部向社会、向内部公开,确保办事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运用多个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按照“群众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懂,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讲求实效,依托多个公开平台,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力求做到多样化。一是以宣传栏为平台进行公开。在分局制作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等信息内容,方便内部人员及来访群众了解、监督。二是借助信息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借助高新区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博、微信等信息网络平台,定期将全局重要工作信息、重要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为广大群众从网上了解环保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环保工作的透明度。

三是把握原则,突出重点。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全面真实,重点突出”的原则,从环保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入手,把与群众环境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和社会关注的环境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一是突出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根据日常监察情况不断完善、扩充随机抽查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并及时将监察结果通过高新区网站对外公开。二是突出行政处罚的公开,坚持行政处罚全公开,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社会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监督,对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突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公开,及时更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便群众、企业了解最新环保形势与政策,加强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参与环保的态势。

四是强化落实,成效明显。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环保系统及管委会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强化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和各项环保工作的开展,增强了办事执法的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转变了机关作风,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公开使环保各项工作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二是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分局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三是改进了干部作风。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改进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服务质量,落实了社会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四是提升了环保铁军形象。由于公开及时、充分,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有更多了解,有了进一步支持与认可,有效提升了高新区生态环保铁军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