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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 “三个强化”全面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

近年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有关要求,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赋能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构建生态环境领域公开标准规范体系,以优质公开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责任,明确公开标准目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依据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将环境质量、行政处罚、饮用水安全、工作动态、招标公示和公共服务等6方面公开事项逐项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及责任人。根据现行公开情况,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定期更新目录,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公开事项各要素梳理优化,确保公开信息有依据。

二是强化多媒体联合,提升公开及时性和便民性。充分发挥多媒体矩阵联合作用,对涉及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在政府网站公开的同时,通过郯城生态环境“双微”平台第一时间向社会各界发布,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相关事项,以政务公开“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从目录到内容的全落实。

三是强化全方位服务,确保公开信息立体化。坚持“服务更好、打扰更少”理念,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聚焦政务公开发布的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政策,主动进场提供业务咨询,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材料,进行政策答疑,与企业实现精准对接,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全方位的满足企业需求,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得到更有效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