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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推进“全”公开促进重大行政决策

近年来,河东区全面深化决策公开,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迈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一是完善决策目录,做到“全范围”公开。坚持科学、规范、编制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根据《河东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精神,对决策范围进行全面梳理细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材料清单,落实决策办理程序,推广使用决策文书范本,指导决策承办部门完善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办理。通过单位申报、层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将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决策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共有13个事项列入各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向公众公开。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做到“全过程”公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区政府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30余条,从决策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意见反馈、决策审议、决策公开等6个环节,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强化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职责,通过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促进行政决策顺利落实。将市对区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考核指标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每季度调度各镇街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督促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落实决策制度,严格审查决策事项,切实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质量。

三是畅通参与渠道,做到“全人群”公开。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都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坚持政策草案公示、意见收集、结果反馈全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引导公众广泛有序参与决策,确保各项政策体现人民意志、尊重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得到人民拥护。今年以来收集意见建议150余条。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对决策的必要性、可行性等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并及时反馈和公布,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