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看临沂 >> 亮点工作 >> 正文
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三个主动公开”不断深化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近年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主动“三个主动公开”举措,持续扩大公开范围,努力完善公开机制,不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是主动公开执法事项。按照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实际,全面梳理政务信息,修订完善了《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等途径予以公开,并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严格按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行政处罚类“双公示”信息,便于广大群众对相关事宜提出咨询。根据工作进度、时限要求等,采取“一执法一公开”、“一月一检查”等方式,适时更新完善目录清单,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内容,逐项梳理公开内容的执法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等。

二是主动公开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以公开规范和优化服务为抓手,推行“柔性+阳光执法”,主动、及时公开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河东城区市容市貌、市政管理、园林绿化、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治理等问题的整治措施和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并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各类信息准确无误,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是主动公开执法全过程。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等;在事中和事后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执法窗口岗位信息、当事人权利义务、行政执法结果、上年度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数据统计信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数据和结果等信息。

城市管理工作只有不断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充分保障群众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才能实现健康深入发展。下一步,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断夯实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