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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多措并举推动政务公开走深走实

近年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增加公开渠道,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扩宽公开渠道,健全常态机制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有序开展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主动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深化、落实好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把信息关、强化公开关,严格稿件审核工作,健全核稿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网民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的发布涉及公众生产生活和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信息。三是拓展主动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警务及便民信息。2023年,分局利用“罗庄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077条,利用“罗庄公安”微博账号发布公开信息240余条。


着力规范建设,突出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工作任务。紧跟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根据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围绕年内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及时跟进对新颁布实施的户政等领域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落实舆情回应责任,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服务。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专栏设置,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强化平台建设,加强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以“罗庄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集合“罗庄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形成了一体化的政务服务网络。积极回应民生诉求,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一步与群众的沟通与交流。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管理,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三是做好法定事项回复。积极做好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回复办理工作。2023年,分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已及时进行答复,答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