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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三举措强化政务公开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为持续推进环保领域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兰陵县分局紧密结合部门法定职能,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拓宽渠道,着力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以优质政务公开助推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善公开机制,增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制度、舆情风险评估制度及舆情监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符合规定。

强化工作落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性。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强化内容监管,完善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全面梳理,将主动公开内容事项逐项梳理分解到具体科室,定期更新,细化公开内容,压实公开责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台账,严格规范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全流程,确保依申请答复受理依规、记录清晰、存档完整、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透明度。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门户网站为主平台,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坚持生态环境相关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全流程全方位公开,针对公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同时充分发挥兰陵首发、县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即时性、发散性、跟随性的特点,积极发布最新政策、最新改革举措及生态环境工作最新动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