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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水利局依托政务公开 助力河湖监管提质增效

为营造水清河美的水环境,沂南县水利局依托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体系、河湖治理工作,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一、公开河湖长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河长制信息公开。

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设立河湖长595 名,其中县级 19 名、镇级 134名、村级 442 名,并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全面公开河道名称、河湖长职责、联系电话等,定期进行维护完善,方便群众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举报,确保河长制信息公开到位、河湖长制责任落实到位。

二、公开河湖管护任务,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履职。

组织辖区内河长、河管员按照巡河要求,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河道清理管护工作,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专栏,主动公开河道巡查、管护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巡河湖3.5万余次,19处河湖“四乱”问题整改完成,查处非法盗采河沙案件53起,清理河道内乱堆、乱放、水面漂浮物等45吨,清理河道内违建、构筑物等20余处。

三、拓展公开监督渠道,全面推进多元共治河湖。

邀请134 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加强河湖监管建设,建立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同时;从退役士兵公益岗中选聘180 余人担任河管员,协助并监督河湖长加强全县 86 条河流的日常管理维护,进一步拓宽河道管护工作监督渠道,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