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沂市生态环境局郯城县分局将政务公开作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政务公开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众参与、构建绿色发展体系,取得较好效果。
一、注重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体系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反馈等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确定公开范围,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生态环境领域的政策文件、环境监测数据、执法信息、污染防治进展等关键内容纳入公开范围。通过详细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公开时限等,确保生态环境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让公众能够清晰了解生态环境状况及政府工作动态。
三、多平台发布信息,提高公开效果
紧密围绕生态环境领域的重点工作,如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执法监管等,积极拓展公开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公众关注度高、影响面广的生态环境信息。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背景、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四、与环境宣教相结合,提高公众参与度
公众参与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石。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务公开活动,如举办环保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设置咨询台等,面对面解答公众疑问,增强互动交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公开,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