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邑县丰阳镇贺先生反映,本人双目失明,一级残疾,想申请护理补贴。
答复:赫兆彬,平邑县经济开发区石崮社区人,男,53岁,双目失明,享受低保,并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条件。目前,该县正在制定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待文件正式下发后,将对全县符合领取护理补贴的人员统一发放。反映人对答复表示满意。
二、兰陵县邱先生反映,1973年带病回乡,档案有记载没有病历。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邱广平,1950年出生,兰陵县大仲村镇大吴宅村人,1968年3月入伍,1973年3月退伍。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申请带病回乡必须提供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原始病历,《退伍军人登记表》原件有带病回乡相关内容的记载。经查阅邱广平的退伍档案材料,并没有原始病历及带病回乡相关内容记载,不符合办理带病回乡条件。工作人员把相关的政策作了解释,反映人表示理解。
三、沂水县袁先生反映,父母70多岁都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想申请低保。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袁先生要求为其父母办理低保。父亲袁中信,现年77岁,沂蒙风情旅游景区扈山前村人,2016年患食道癌,母亲刘立兰,现年76岁,偏瘫,均失去劳动能力。袁中信有四个子女,其中三个女儿在外打工,儿子在临村开药店。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中向当事人讲解了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目前袁中信已向景区管委会递交了低保申请,正在按程序办理。
四、郯城县庙山镇张先生反映,本人摔伤至瘫痪想申请低保。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张得国,庙山镇前海沿村村民,男,1968年8月出生,其妻仇文芬,1970年2月出生;两人育有一子,现年25周岁,已婚,在青岛务工。张得国于2014年9月在自家平房吊玉米时,摔成重伤,住院治疗50多天,自述花费约16万元。出院后办理了二级残疾证,现在张得国仍不能行走,平时由妻子照顾,出入靠轮椅,失去劳动能力,家庭收入主要靠儿子给予赡养费维持。目前正按低保程序办理中。
五、罗庄区册山镇白沙沟村白先生反映,残疾二级,民政部门有无相关救助。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白利国,70岁,罗庄区册山街道白沙沟村人,肢体二级残疾,系散居特困供养人员。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纳入特困供养人员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反映人属于特困供养人员,因此不能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经与当事人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
六、临沭县青云镇闫于村闫先生反映,父亲今年96岁,参加济南战役等战役,立二等功,现有无补助。
答复:经调查,被反映人闫桂动,1927年出生,今年89岁,本人反映于1947年3月参加临沭县反攻担架队,跟随部队参加济南战役、孟良崮战役、淮海战役。1949年1月20日回村。闫桂动没有正式参军入伍,也无退伍手续,不是复退军人,不能享受复退军人补助。闫桂动作为广大支前民工的一员,支前拥军,值得赞扬。了解到闫桂动本人年龄较大,常年有病的情况,自2013年起村里给办理了农村低保待遇,帮助解决生活问题。
七、兰山区义堂镇商先生反映,66岁六级残疾军人,家中生活困难,有无相关补助。
答复:反映人商崇振,兰山区义堂镇因公六级残疾军人,经入户调查,其所住房屋确有破损,目前已经通过反映人所在地政府帮忙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然后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批。
八、临沭县曹庄镇常林村赵先生反映,父母身体不好,家庭生活困难,能否申请低保。
答复:经调查,反映人赵义华,男,46岁,已婚,临沭县曹庄镇常林村人,他拨打热线主要是为其父母申请低保,母亲朱秀兰,84岁, 2013年患脑血栓,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父亲赵现增,84岁,今年7月患脑梗塞,生活半自理。赵义华忙时回家务农,闲时在临沂打零工,平时由其家属照顾父母。工作人员向赵义华解释了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拟于下季度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
九、兰陵县贾先生反映,临沂军分区转业三级士官,在2003年12月份退伍时安置办将退伍档案丢失,未享受到安置相关政策。
答复:经调查,贾玉宝退伍后,2005年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的安置考试,综合成绩是63.75分,未入围当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考试后贾玉宝本人一直未申请自谋职业金,也没有选择企业单位。目前,贾玉宝安置档案正在进一步查找中。经与本人联系协商,暂不要求安置待遇,等找到退伍档案后再办理安置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