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魏先生反映:公园门口自行车收费是否合理?
答复:为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加快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我市非机动车辆停车费和看管费于2015年11月2日在临沂市人民政府出台的《临沂市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向魏先生解释了相关政策,魏先生表示理解。
二、北城新区刘先生反映:浮来春小区物业收1.6元,没有资质和收费标准。
答复:下线后,我局组织人员与马上就办直通车栏目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应服务等级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经现场调查,该小区经兰山区物价局星级认证为四星级服务标准,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收费标准,但未在小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我们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在小区醒目位置完善物业收费公示。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现场表示,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完成收费公示。向刘先生反馈落实情况,刘先生表示满意。
三、北城新区高先生反映:浮来春小区物业收费没公示,其它收费随意没有标准。
答复:下线后,我局组织人员与马上就办直通车栏目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落实。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相应服务等级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经现场调查,该小区经兰山区物价局星级认证为四星级服务标准,开发商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收费标准,但未在小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我们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在小区醒目位置完善物业收费公示。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现场表示,将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完成收费公示。向高先生反馈落实情况,高先生表示满意。
四、罗庄区房先生反映:豪德鑫介公寓预收物业费并收滞纳金,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豪德鑫界小区为商业公寓楼,为非普通住宅,实行市场调节,其物业收费及物业管理行为由双方自行约定。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就物业费的缴纳及滞纳金问题已在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按合同收费符合政策。将调查结果向房先生进行了反馈,房先生表示满意。
五、兰山区王女士反映:兰山路与东岳庙街交汇处沿街未与周围居民、商户商议停车场开始,自行建成收费停车场,并且收费不给票,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该停车场位于兰山路西段北侧,属于沿街商业房配套室外停车场,2016年5月经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审批同意设立,车位130个,按照《临沂市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该停车场在兰山区物价局进行了备案,在收费地点进行了公示,收费符合规定。关于王女士提出交费不出具税务票据问题,停车人可拒缴停车费,并向税务部门投诉。向王女士反馈落实情况,王女士表示理解。
六、河东区汤头镇孙先生反映:加气站价格不统一,汤头奥德燃气站比别的地方多出2毛钱。
答复:经落实,孙先生反映在汤头奥德燃气加气站车用燃气价格为3.9元/立方米,在市区其他地方加气站3.7元/立方米。按照规定,市区出租车、公交车用气价格为3.70元/立方米,其他社会车辆用气价格为3.90元/立方米。孙先生车辆为社会车辆,价格执行3.90元/立方米符合规定。向孙先生反馈落实情况和政策规定,孙先生表示满意。
七、兰山区王先生反映:物流代收款物价部门有无统一标准。
答复:经落实,王先生反映物流公司代收款各公司收取的手续费以前普遍为千分之二,现在价格涨到千分之三,甚至有的千分之四,是否有统一标准。物流公司代收款手续费属于市场调节,由物流公司自主制定标准。我们建议王先生比较物流公司信誉、价格等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代收款手续费通过合同协商约定。向王先生解释了相关政策规定,王先生表示满意。
八、北城新区白先生反映:环球国际公共停车位现在已改成收费停车场,是否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答复:经调查,该停车场属于商业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该停车场于2016年7月13日在市城市管理局登记备案,于7月20日在兰山区物价局进行了收费备案,并进行了收费公示,符合规定。向白先生反馈,白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