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莒南县的王先生反映:在湖南学的特种设备作业证,能否转到临沂?
答复:下线后,市质监局有关科室与王先生取得了联系,详细咨询了作业证的有关情况,并进行了回复。按照规定,王先生的作业证可以转到临沂来办理,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已就办理流程与王先生进行了沟通。王先生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并按照回复的办理流程,积极办理作业证的转移手续。
二、兰山区的王先生反映:义堂工业园内有一行(hang)车在噶(ga)九路上作业,认为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审批手续。
答复:下线后,市质监局特监科和兰山区质监局工作人员先后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被投诉业主已经完成整改,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兰山区的王先生反映:美多商务花园A座3单元电梯坏了,一直未修。
答复:下线后,兰山区质监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该楼电梯由鑫和电梯公司负责维护保养,由小区物业负责日常管理。这部电梯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在检验有效期内,下次检验日期为2017年1月。经现场检查,该单元西电梯的配件出现损坏。根据《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三十三条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列支程序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执行;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国务院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按《条例》规定,业主意见通过的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在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下,如短时间内无法征集2/3以上业主意见,房屋急需维修,且维修项目确属维修基金使用范围的,也可以采取公示等其他形式先行在维修基金中列支维修费用。目前小区物业正积极申请该楼的专项维修基金,具体审批时间请到房产局维修基金办公室咨询。经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举报人表示该配件因物业维护不当损坏,应由小区物业承担损失。此问题不属质监局职能范围,质监局无法界定。建议业主走司法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