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刘女士反映“如意小学,学校老师教学存在的问题。”
答复:经与刘女士沟通,刘女士反映的具体问题是:如意小学二年级一班语文老师存在经常请假,有时不能按时上课的现象。
经调查,因如意小学师资紧张,该小学二年级一班语文老师还承担着学校校产管理等工作。由于需要外出开会、上报材料等原因,存在有时不能按时给学生上课的现象。学校领导就刘女士反映的问题,与该老师进行了谈话,要求该老师对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互不影响。该老师表示,今后将妥善处理好教学与校产管理工作的关系,按时保质保量上好每节课。
二、河东区王先生反映“第十实验小学,沂蒙晚报小记者收200元,一次活动未举行,想退钱”的问题
答复:沂蒙晚报作为全市新闻宣传的主要媒体,本着培养学生写作能力和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目的,在三区九县很多学校都成立了沂蒙晚报小记者站。临沂十小沂蒙晚报小记者站于2012年3月成立,记者站通过发放告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按照自愿报名的形式,每学年接收部分学生加入小记者社团;记者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家长自愿参加并同意征订沂蒙晚报的方式吸收小记者,家长交纳200元(含一份沂蒙晚报和一系列小记者实践优惠活动:如景区免门票活动;免费看电影活动;小记者征文活动等),这200元钱是沂蒙晚报直接收取的。小记者社团在周末(恶劣天气除外)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次活动前,都通过小记者站建立的小记者群发布通知,愿意参加活动的家长和学生,可自行报名,活动完全由小记者团组织,学校不参与。
经与王先生沟通,王先生表示没有收到订阅的报纸,也没有加入小记者群,因此没有收到小记者实践活动的通知。工作人员及时将这一情况向沂蒙晚报河东小记者站负责人进行了说明,记者站及时与王先生进行了沟通,双方协商后,愉快地解决了问题。对此,王先生表示满意。
三、费县周先生反映“2016年7月14日费县招考教师,存在徇私舞弊”的问题
答复: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为唐先生,其女朋友参加了费县教师招聘7月14日的面试。唐先生反映:由于费县教育局面试组织不够严谨,提供的备课材料不完整,考试结束后宣布成绩作废,进行重考,并于7月15日进行了重考,其女朋友两次考试成绩悬殊很大,要求对该科目面试再次进行重考,同时举报费县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有作弊嫌疑。
经落实,本次教师招聘面试工作,费县专门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面试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程序严格。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开考前任何人无法接触试题。7月14日,第二面试室(乡镇小学语文C岗位)考生上午面试结束到达休息室后,提出“备课室试题印刷不完整”的质疑。经招聘办调查,发现备课室试题内容共两页,只印了第一页,备课室试题与面试室试题不完全一致,影响考生作答,也影响评委打分。为保证考试的科学、公平、公正,经主考请示有关领导,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启用备用试题和备用评委,进行重考。为了给该组所有考生相同的锻炼机会,因此没有中止考试,下午该组其他考生继续使用该套试题进行了面试。待该组所有考生使用原试题考试完毕后,有关领导将招聘办决定重考的原因向考生反复进行了解释,所有考生表示理解,并签订了同意重考的决定书。重考启用了备用试题,重新更换了评委,所有评委均从外地市聘任,无临沂籍人员。评委从所在地上车之前就收缴了手机等通讯工具,到达考点后全程由武警陪同,工作人员和考生均没有与评委单独接触的机会。面试时考生只报告顺序号,评委无法知道考生任何有效信息,并且面试室有监督员、计时员和计分员进行有效监督。本次面试虽然出现了工作疏漏,但招聘办及时启动了应急预案,采取了补救措施,重考的整个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组织不够严谨的问题,因此唐先生提出再次重考的要求,不能给予满足。
关于反映“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唐先生的女朋友在考试结束后就反映了这一问题,费县招聘办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进行了调查。据调查,唐先生女朋友反映的10号考生为济南章丘人,该考生的哥哥与县农村信用社孙某曾经是同事,委托孙某安排10号考生在费县考试期间的食宿,而人事科长与孙某是一般熟人关系。7月13日,人事科长在一糁馆吃完早餐即将离开时,与孙某偶遇,二人寒暄之后离开,当时有多人在场,没有发现人事科长与孙某有作弊嫌疑的言行。经调查,10号考生面试成绩也不存在问题,因此没有证据证明人事科长有作弊问题。7月18日上午,在费县教育局接待室,费县招聘考试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向唐先生的女朋友进行反馈,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招聘政策和程序,并对唐先生女朋友提出的其他疑问逐一进行了答复,唐先生的女朋友表示基本满意。
工作人员拨打反映人所留的两个电话号码进行情况反馈时,一个号码无人接听,另一个号码已成为空号。
四、经济开发区张女士反映“报名参加了莒南县教师招聘考试,对考试分数提出异议后,答复的分数差距大”的问题
答复:经落实,莒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公布后,报考小学数学C岗位的应聘人员张女士,对自己笔试成绩12分有异议,向莒南县教体局提出申请,要求复核。莒南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县招聘办公室进行了汇报,经县招聘办研究,决定由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复核小组,联系阅卷方,对张女士的笔试成绩进行复核。经复核,张女士的笔试成绩统计有误,复核结果为58分,阅卷方同时出具了情况说明。随后,县教体局联系了张女士,由复核小组当面向其反馈了复核情况及复核结果,并向其出示了阅卷方的情况说明,但张女士对复核结果并不认可,要求亲自查看试卷。根据相关规定,查阅试卷只能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本人不允许查看试卷,因此张女士的要求不能给予满足。工作人员将相关规定向张女士进行了解释,但张女士不理解。
五、兰山区乒先生咨询“困难家庭孩子上技校,是否有优惠政策”的问题
答复:技校属人社部门管理。经向人社部门咨询,学生上技校享受免学费政策,困难学生每年还给予2000元补助。工作人员及时将了解到的相关政策向乒先生进行了说明,并建议乒先生可以向人社部门进一步了解更多的优抚政策。乒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和感谢。
六、兰山区王先生反映“孩子今年在沂河实验学校入学,领通知书时因出差,忘了领取,后来再去领找不到人”的问题
答复:经和王先生电话沟通,王先生表示学校已答复:王先生的孩子符合在沂河实验学校入学的条件,已被学校录取,开学时可直接到学校报到,无需专程再到学校领取通知书。王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七、罗庄区张先生咨询“孩子在汤庄实验中学升高中,学校没给报名,未参加实验考试,中考缺20分,该怎么办”的问题
答复:经落实,张先生的孩子在今年春季中职学校招生中,报了一所职业学校,并到所报的职业学校入学就读,因此中考没有按时报名。后来,学生家长想让孩子报考普通高中,参加中考,要求学校给予办理。经学校努力和协调,学生可以参加中考文化科考试,但实验考试已在学生家长提出报考普通高中的要求之前结束,因此学生缺考实验技能操作考试。中考涉及全市近10万考生,是一项严肃的学生素质水平测试工作,不能因个别考生的特殊情况组织补考等有违公平的活动。学校有关教干和学生的班主任向张先生进行了解释,张先生表示理解。
八、莒南县付先生反映“孩子上六年级,在莒南板泉庞疃小学,今年升初中想到兰山上学,没有学籍”的问题
答复:王先生反映问题后,莒南县教体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向学生所在学校进行了解。经了解,该生在一年级升入二年级之前,因身体原因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开学后,应家长的要求,重新就读了一年级。因该生所在的村小地处偏远,个别教师对学籍管理规定了解不够透彻,在未办理休学手续的情况下,允许学生重新就读了一年级,造成该生学籍与实际就读年级不符,导致该生小学六年级毕业时,学籍处于“离校”状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的相关要求,学校对当年的相关教师、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县教体局也根据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逐级上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尽快将学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年级调整一致。莒南县教体局表示,将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不因学籍问题而失学。工作人员将落实情况向付先生进行了说明,付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