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先生反映跟着三元建筑公司在林村社区干的砌砖施工,欠1.5万元;莱钢建筑公司拖欠1.5万元。
答复:第一个问题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三元建筑公司已将所欠张先生人工费全部结清;第二个问题,经罗庄区住建局落实,张先生负责的是罗庄区天怡嘉园项目部的砌墙抹灰工程。对于欠款莱钢建筑集团与张先生存在争议,罗庄区住建局多次协调,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罗庄区住建局建议双方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后再协调处理。经反馈,张先生表示感谢。
二、魏先生反映天元十一建1101项目部拖欠人工费2万余元。
答复:经市住建局行业科协调落实,魏先生和天元十一建1101项目部对欠款存在争议,经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天元十一建1101项目部已结清所欠魏先生人工费。经反馈,魏先生表示感谢。
三、刘先生反映跟着郯城县安装建筑公司在滨河花苑开塔吊,欠2万余元工资。
答复:经郯城县住建局协调落实,欠款单位为郯城县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公司。经协调,郯城县工业建筑装饰安装公司同意支付刘先生工资,并与刘先生达成还款协议。经反馈,刘先生表示同意。
四、马先生反映华泰建筑公司拖欠10万元人工费。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华泰建筑公司与马先生达成还款协议,约定今年中秋节前结清所欠人工费。经反馈,马先生表示同意。
五、李先生反映南亚建筑公司拖欠近15万元人工费。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落实,南亚建筑公司所欠李先生人工费为工程余款,李先生和南亚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余款,目前该项目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南亚建筑公司将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争取尽快进行竣工验收,待验收后一次性结清所欠李先生人工费。经反馈,李先生表示同意。
六、朱先生反映2011年跟随华泰建筑公司在郯城县地税局干的土建,欠16万余元。
答复:经协调,朱先生与华泰建筑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年底前由项目部与朱先生协商解决。经反馈,朱先生表示同意。
七、王先生反映地中海建筑公司拖欠近13万元人工费,有结算单等相关材料。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地中海建筑公司与王先生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分三期还清。经反馈,王先生表示同意。
八、胡先生反映天同建筑公司拖欠30万元工钱。
答复:经费县住建局协调,天同建筑公司与胡先生达成还款协议,分批结清欠款。经反馈,胡先生表示同意。
九、朱先生反映农村旧房改造遇到问题,希望帮助协调解决。
答复:接到电话后,费县住建局马上联合马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了朱先生落实情况:经了解,朱先生籍贯为费县马庄镇楼泉行政村南泉自然村,上世纪60年代朱先生父母移居东北时在本村留有房屋,移居时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80年代村内进行土地整理时在其父母房屋位置建设水利机井,因当时通讯不畅未联系到朱先生父母本人,村内先行予以拆除。2010年左右,朱先生户口迁回本村,其父母户口未一同迁回,村内同意新规划一处宅基地作为拆除朱先生父母房屋的补偿,但朱先生和村委因宅基地位置原因未达成一致。2013年村委和朱先生父亲达成协议,将村委会办公室补偿给朱先生父母居住,但朱先生认为该房屋较为破旧,要求村委会进行整修或重建,经多次协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朱先生本次拨打行风热线,主要是替其父母咨询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费县住建局、马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向朱先生认真讲解了危房改造的有关政策,明确告知了危房改造申请的四类人群和房屋建造质量要求,并详细询问了朱先生及其父母的相关情况。经与朱先生核实,其父母和朱先生本人均非“五保、低保、残疾、贫困户”这四类人群之一,且朱先生父母户口不在费县,不在申请危房改造人员范围之中,因此不能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关于朱先生要求房屋整修或重建的问题,马庄镇政府已通知楼泉村村委和工作区联系朱先生三方共同协商解决,朱先生表示满意。
十、秦女士反映金三路与八一路交汇处拆迁一年多一直未动工。
答复:经了解,金三路与八一路交汇处西北角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情况建议秦女士向市住房和房产保障局咨询相关情况,秦女士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