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先生反映在某小区购买的商品房无法开具发票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兰山地税分局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2012年5月,张先生购买了兰山某小区住房一套,面积为40平方米,支付购房款14万元,购房发票未开具,张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接到反映后,主管税务机关多次与开发公司进行联系,始终无法联系到其法人和财务人员。下一步,主管税务机关将持续关注此事,一旦取得联系,将及时督促开发公司为张先生开具购房发票。经反馈,张先生表示理解。
二、冯先生反映某小区因物业费纠纷,开发公司不给开发票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市局直属征收局对冯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冯先生所反映的房产实为汲先生所有,2011年4月,汲先生购买了兰山某小区住房一套,面积为126平方米,支付房款64万,开发公司已于2016年2月开具了购房发票,但因物业费纠纷,购房发票未交付给汲先生。目前,双方因物业费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购房发票以及其他房产资料均作为卷宗资料交付到兰山区人民法院,待诉讼完结后,开发公司才能将购房发票交付给汲先生。5月23日,已将落实情况对冯先生进行了反馈。
三、赵女士反映购房未给开具发票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罗庄地税分局对赵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2012年6月14日,赵女士购买罗庄某小区住房一套,面积为151.54平方米,支付房款54.57万元,2013年4月,开发公司给赵女士开具了购房发票,因购房发票开具面积与房产局备案的面积不一致,开发公司收回购房发票并未重新开具,赵女士反映问题属实。目前,该开发公司处于破产重组状态,暂时无法重新开具发票。经反馈,赵女士表示理解。
四、彭先生反映在河东某小区购房,全款已交齐,未开发票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河东地税分局对彭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2014年3月,彭先生购买了河东某小区住房一套,面积为140平方米,支付房款74万元,开发公司未开具购房发票,彭先生反映问题属实。经主管税务机关协调,2016年4月28日,开发公司给彭先生开具了购房发票,彭先生表示满意。
五、李先生反映在购买的房子,未开发票问题。
答复:行风热线结束后,临沂市地税局立即责成兰山地税分局对李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实际情况是:2015年7月,李先生购买兰山某服装城商铺,面积为40平方,总房款14万元,购房发票未开具,反映问题属实。未开具发票的原因是李先生未交清购房款。4月28日,主管税务机关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告知李先生交清房款后开发公司可给予开具购房发票,李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