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杨先生反映在临沭一建临沭北城花园小区项目部干的塔吊施工,欠1万余元人工费。
答复:经临沭县住建局协调,临沭一建已经支付杨先生2000元,剩余人工费将于6月5日前结清。经反馈,杨先生表示满意。
二、马先生反映在兰华建筑公司幸福里小区项目部干的内墙抹灰施工,欠5万5千元人工费。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兰华建筑公司已经支付马先生5000元,剩余人工费已经达成还款协议,分两期结清。经反馈,马先生表示满意。
三、周先生反映鲁班集团欠4万元人工费。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鲁班集团已经支付周先生2万元,剩余人工费将于6月10日前结清。经反馈,周先生表示同意。
四、张先生反映平邑县冠鲁集团拖欠17万人工费。
答复:经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协调,冠鲁集团已经支付张先生2万元,剩余人工费已经达成还款协议。经反馈,张先生表示同意。
五、李先生反映临沂市天翔置业公司欠60万人工费,华泰建筑公司御龙湾项目部拖欠8-12号楼50万人工费。
答复:第一个问题,经市住建局行业科调查落实,天翔置业公司和李先生尚未进行竣工结算,待李先生提供相关资料结算后,天翔置业公司即支付所欠李先生人工费。第二个问题,经兰山区住建局协调,华泰建筑公司已经和李先生达成还款协议,承诺分三期结清李先生人工费。经反馈,李先生表示同意。
六、张先生反映临沭县金大陆建筑公司拖欠11万元人工费。
答复:经临沭县住建局调查落实,张先生在金大陆建筑公司葛家王平庄项目部务工,该项目部项目经理以支付张先生人工费为由,将该笔款项从公司挪用,并且还挪用了部分公司公款。目前金大陆建筑公司已对该项目经理提起民事诉讼,并将所欠张先生人工费一并纳入诉讼范围,待法院判决后支付所欠张先生人工费。经反馈,张先生表示同意。
七、刘先生反映华盛江泉建筑公司拖欠3800元工资。
答复:经罗庄区住建局调查落实,刘先生无法提供华盛江泉建筑公司拖欠其工资的证明材料,建议刘先生搜集相关证据后由罗庄区住建局再进行协调,刘先生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我们将情况向刘先生作了解释,刘先生表示理解。
八、赵先生反映永兴商城小区2号楼1单元702室房子阳台和厨房有裂缝,存在质量问题。
答复:经沂南县住建局调查落实,赵先生所投诉的楼房为框剪结构,共17层,由沂南县永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临沂富鑫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勘察,日照碧海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沂南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费县正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针对赵先生反映的问题,沂南县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通过查看图纸、现场检查、询问赵先生装修情况等进行了落实,认为赵先生在铺贴阳台面砖和厨房烟道墙砖时,拼缝缝隙过小,导致面砖在温度应力下产生了裂缝,工作人员已经向赵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经反馈,赵先生表示理解。
九、朱先生反映华泰建筑公司拖欠16万人工费。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调查落实,朱先生在华泰建筑公司郯城县地税局宿舍楼项目部承揽了部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工程施工任务,工程款共计321万元,华泰建筑公司已经支付朱先生305万元,目前尚欠朱先生16万元。对于欠款,华泰公司已与朱先生达成协议,约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付清。目前郯城县地税局宿舍楼尚未竣工验收,按照双方约定,未到还款期限,兰山区住建局建议双方认真履行之前达成的协议。经反馈,朱先生表示理解。
十、陈先生反映汇通天下北园路与临西五路交汇1-3楼房屋裂缝,存在质量问题。
答复:经调查落实,陈先生反映的房屋为商品房,已经交房,目前陈先生正在装修。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等相关责任的批复》(临政字〔2010〕239号)的规定,“商品房质量投诉及信访问题由市住房和房产保障局负责牵头协调解决”,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情况向陈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陈先生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