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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最新热线反馈

一、蒙阴县张先生咨询,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的问题。

答复:经核实,张先生反映的是自己父亲的问题。张先生的父亲,今年89岁,从事乡村医生这项工作已经有50多年的时间,全省的乡村医生摸底调查工作开展以来,一直没有享受到乡村医生补助政策。经调查,蒙阴县通过前期的乡村医生调查摸底,对于全县乡村医生的底子、在岗人数、离岗人数都有了全面的掌握和了解,目前,正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正在积极的推进落实中。工作人员与咨询人张先生沟通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反映人表示理解,对我们的处理表示满意。

二、平邑县颜女士反映,300元流动人口押金没有退还的问题。

答复:1997年2月份,颜女士政策内生育二胎男孩以后,由于全家长期在临沂市河东区务工,夫妻两人的流动人口查体证明没有及时寄到村里,村干部虽然进行了多次联系,但由于单据没有及时送到村里,所以影响了保证金发放。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颜女士所在的平邑县丰阳镇,已经对收取的流动人口保证金退还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绝大多数群众都领取了保证金。目前,平邑县丰阳镇已经通知了颜女士,颜女士凭借单据就可以领取保证金了。

三、罗庄区葛女士反映,自己是政策外生育的二胎,已经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领到发票的问题。

答复:经罗庄区卫计局调查了解,葛女士反映的问题属实。葛女士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后,由于罗庄区财政部门的发票很紧张,所以葛女士没有领到发票。针对这一问题,罗庄区卫计局已经与当地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联系,并向葛女士做了解释,待发票出具后将及时派专人送达,诸葛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四、兰陵县张先生反映,在县中医院看眼睛出现事故,要求赔偿的问题

答复:2016年2月,张先生因结膜炎到兰陵县中医院眼科进行治疗,治疗后出现了角膜充血水肿,随后到市人民医院进行治疗。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2016年5月3日,医患双方在兰陵县人民调解中心的沟通协调下,已达成共识,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罗庄区孙先生咨询,二胎是否有补助的问题。

答复:根据现有的国家、省市关于计划生育奖励补助的相关政策,是农业户籍的产妇,可一次性领取350元的分娩补助。

六、费县刘先生咨询,失独家庭是否有相关政策的问题。

答复:1991年1月,刘先生政策内生育一男孩,2012年6月,刘先生的孩子因交通事故身亡,留下一个孙子、一个孙女,分别落户到刘先生夫妇名下,现归刘先生夫妇抚养。目前,国家对于夫妻双方自愿不再生育和抱养子女的失独家庭,从女方年满49周岁起,可享受国家特别扶助每人每月500元。工作人员已经将相关政策告知了刘先生。

七、兰陵县李先生咨询,独生子女待遇的问题。

答复:按照现有的《山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其中,第四条明确指出:“奖励对象的年龄必须达到60周岁”。因为李先生今年只有56周岁,所以不符合发放的条件。

八、河东区王先生反映,村里有计划生育超生的问题。

答复:王先生反映的问题不实,被反映的家庭,均为政策内合法生育。工作人员将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向王先生做了解释说明,王先生表示理解和满意。

九、兰山区张先生反映,是双女户,大女儿得了癫痫病,能否申请三胎的问题。

答复: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兰山区卫计局已经通知张先生按规定参加病残儿鉴定,张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十、莒南县杨先生反映,2015年独生子女补助金至今一直没领到的问题。

答复:杨先生今年59岁,是双女户,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条件,已经享受奖励扶助金3年。由于莒南县板泉镇资金筹措等问题,所以影响了补助发放工作,目前该镇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将2015年度奖励扶助金发放到位,也请杨先生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