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东区汤头镇李先生来电咨询有关食物中毒方面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河东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和李先生取得联系,就有关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进行了详细解答,李先生表示满意。食物中毒是指因所进食物被细菌或细菌毒素污染,或食物含有毒素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根据病因不同可有不同的临床表现,一般在用餐后4~10小时发病,高峰期出现在用餐后6小时左右。中毒者首先会感觉到腹胀,一些患者还会腹痛,个别的还会发生急性腹泻、呕吐及发烧的情况。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尽早到医院就诊治疗,并保存好相关诊断证明材料。同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胡先生来电咨询同种药品却不同价格销售的问题。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科的工作人员和胡先生进行了沟通交流,胡先生表示满意。药品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目前绝大多数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于药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同和市场供求情况的变化,在自主定价时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情况。根据《药品管理法》第55条规定:依法实行市场调节药品价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药品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根据国家发改委、卫计生委、人社部、食药监总局等七部委制定的《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意见》,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在这里,建议今后需要了解这方面情况的朋友,请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兰山区的王先生来电反映:四小门口附近有很多卖食品的小商贩,卫生条件很差的问题。
答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社会各界始终高度关注,这也是以往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线时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个问题。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责成兰山区食药监局进行了调查落实。该局会同教育、城管等部门进行了联合检查。共检查小餐饮店23家,小食品超市9家,流动摊贩1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明确了整改时限,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对此,王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