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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市民徐先生反映幼儿园侵占公共土地,曾经反映过,一直未解决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河东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该违法建筑为东南旺一村村民韩某于2010年6月建设的水泥柱子栅栏。河东区城管局积极联系相公街道,相公街道办事处建设办已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目前,该案件正在立案调查处理中,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相公街道督办力度,督促相公街道尽快处理。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二、市民宋先生反映金一路开元上城北侧道路上的公共停车位被周围业户上锁,无法停车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该处公共停车位由临沂市现代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并已办理收费许可证,属于正规收费停车场。反映人反映的公共停车位上锁的问题,是物业公司为便于管理而采取的措施。

执法人员多次拨打反映人电话,均未接通。

三、市民阚先生反映刘家朱许村建厂房大棚属违章建筑,至今未拆除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违建厂房所用土地性质为农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章第八十一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因此。该案件不属兰山区城管局管理。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四、市民张先生反映集装箱放路边当小屋搞经营,临西12路大山路北500米,影响市容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兰山区城管局会同兰山街道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调查,张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兰山街道已经责令相关社区限期进行拆除。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五、市民刘先生反映罗西南外环通达路老收费站路西,有店外占道经营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罗庄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罗庄区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摆放,还路于民。下一步,执法人员将加大监管力度,杜绝占道经营现象。

经与反映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六、市民夏先生反映一位残疾人自己种的西瓜让邻居代卖,7、8月份时,秤被兰山区城市执法局收走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经查,夏先生是一位残疾人,委托邻居代卖西瓜。目前,夏先生的邻居有事外出,当时具体情况不详。待其邻居回来将情况反馈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调查了解该问题。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满意。

七、市民王先生反映蒙阴县九州商场非法建筑三层楼房,没有任何手续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蒙阴县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九州商城违法建筑共6户,占地总面积750平方米,属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西关村委辖区。2014年2月,蒙阴县城管局发现该违章建筑后,及时进行了拆除和监控,并依照法定程序先后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由于反映人与该6户违建户在用地上存在纠纷,多次到蒙阴县城管局、蒙阴街道办事处、县委县政府信访局等处反映。由于上述6户均持有2014年1月与西关村委签订的承包期为40年的承包合同以及蒙阴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4月出具的“让其建好后用于建材经营”的书面证明。因此,蒙阴县城管局已建议蒙阴街道办事处予以调查处理。2015年8月,蒙阴县成立了蒙阴县城区违章建设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违法建设管控处理工作,已拟对有关违建包括上述违建行为研究决定后续依法处理。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

八、市民孙先生反映兰山区工业园小山泉村绿化带违法建设房屋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情况属实。兰山区城管局向当事人下达了停建拆除通知书,限期3日内拆除,如拒不配合,兰山区城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兰山区城管局加强了宣传,并采取疏堵结合等方式,适当建设小型农贸市场,引导其有序合法经营。

经与反映人联系,反映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