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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工商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兰山区的乔先生反映,在土杂市场做生意,营业执照用亲戚的,罚款5000是否合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市工商局商城分局进行了落实处理。经落实,2015年8月20日,北园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创卫迎查活动中发现临沂华东酒店用品市场D1厅124号经营门头无照经营。该所办案人员当天便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对其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立案后由办案组负责调查处理。调查终结后,根据网上办案流程,形成了行政处罚建议,制作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未经过审批用章的情况下,该所办案人员便通知当事人到工商所在送达回证上签了字,缴纳了5000元罚款。

该起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罚,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过错行为。根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经分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给予办案人员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退回当事人上缴的5000元罚款;对乔自朋无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处理。

二、郯城县的李先生咨询,开饭店想办营业执照,被告知无法办理,该怎么办?

答复:这个问题由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进行了答复。经与李先生联系,工作人员向其详细说明了开饭店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到辖区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只要李先生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部门审查核准后,就颁发营业执照。李先生对此答复表示满意。

三、临沭县的管先生反映,在郑山镇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收了200元,是否合理?

答复:这个问题由临沭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管先生反映的200元钱问题,系郑山工商所向反映人收取的个体劳动者会员费,该会费需按自愿原则缴纳。工商所没有向反映人解释说明这200元属于什么收费,反映人表示难以理解。工商所已将反映人缴纳的200元退回,管先生对处理结果和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示满意。

四、兰山区的沈女士反映,康桥郡合同条款不合理,与宣传不符,想修改合同。希望工商部门协调解决。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山区工商局进行了落实。接到投诉后,柳青工商所执法人员召集康桥郡售楼中心负责人和沈女士等五名业主代表进行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调解成功,工作人员建议按照双方合同约定,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兰山区的杨先生反映,在华丰副食买的兰陵王酒漏了半瓶,瓶没封好。请求工商部门给予调解。

答复:这个问题由市工商局商城分局负责落实。接到投诉后,商城分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解,兰陵酒厂驻临沂办事处为其更换了整箱兰陵王酒。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临沭县的孙先生咨询,加工面条是否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答复:这个问题由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给予了回复。经与孙先生联系,告知其从事面条加工,可以先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食药监部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环保部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费县的高先生反映,在费县刘庄南棠林加油站加柴油的车给加了汽油,怎么办?

答复:这个问题由兰陵县工商局进行了落实。反映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加油站赔偿一半修车费用。高先生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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