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方城镇平湖庄村相先生反映农田改造后村里形成农村合作社,今年天旱,麦子收成不好有无补贴。
答复:经了解,该村村民已办理小麦保险,保险公司将于麦收前按保险合同给予补损。相先生表示同意。
二、罗庄区黄山镇中蔡村王先生反映上学时将户口迁走后村里将承包地收回,现在毕业户口迁回村里至今未分地。
答复:经了解,王先生2001年上学,2002年村里把地抽回,王先生2008年户口迁回原籍,想让村里把抽回的地补上。因当时抽地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且符合当时土地政策和村规民约。村委承诺,等村里的机动地承包到期后,优先给王先生安排土地。王先生表示同意。
三、兰陵县磨山镇西三峰村张先生反映村里账目不公开,没有明细账。
答复:经了解,西三峰村账目已记账到2014年12月,镇经管站有报账记录。镇审计所已对该村2011年至2014年的财务账目进行了审计。并于2014年12月19日在该村公开栏张榜公示。因此反映问题不属实。
四、兰山区半程镇王庄子村张女士反映村里把自己的地承包了,没给任何赔偿。
答复:经了解,2002年王庄子社区全面调整土地,当年因不愿承担农业税费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承包地的近200人,其中包括张女士。2014年10月金锣集团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对王庄子社区南湖部分土地,共计1034亩水田,流转进行高效农业开发,王庄子按实际承包土地台账进行发放承包费,因张女士没有承包地,所以未给发放承包费。
五、罗庄区付庄街道窑南头村孙先生反映农村土地确权证与实际亩数不符。
答复:经了解,二轮延包后该村因企业占地、新206国道修建、村庄建设等原因,导致人均占有土地不均匀。2003年3月份,窑南头村经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党员及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后,按照实际户口人数重新调整了承包地,但未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也没有将1998年的土地承包合同书收回,直到这次土地承包确权时,各户才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签订了合同,因此新颁发的农村土地确权证与1998年签订的承包合同面积不相符,但与实际种植面积相符。
六、高新区马厂湖镇九庄村王先生反映在自家的口粮田建厂,转给其他村民,村里收本人的承包费,是否合理。
答复:经了解,王先生所反映的问题是其长子王建明流转使用的企业用地,属村委和个人的经济纠纷,已建议王先生走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镇政府工作人员就此事向王先生出具了不予受理告知书。
七、郯城县李庄镇大官庄村反映口粮田2亩多被占,至今未给补偿。
答复:经了解,反映的该土地是邢先生的0.8亩家庭承包地和1.6亩其他承包地,且承包费一直没有交。2013年李庄镇的招商引资项目占用了邢先生的上述地块,并由村委一次性补给邢先生该土地及其地上附属物3万元,并签订协议;村委表示所有土地补偿已经包括在内,不再另行补偿,因此反映问题不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