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县朱田镇曹家沟村李先生反映村里电压低,电器无法正常使用。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立即责成费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落实,经落实,李先生由曹家沟东峪村一台5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低压供电线路为25平方钢芯铝绞线,供电半径为498米。工作人员于2月8日下午16时测得李先生家中电压为216伏,电压正常,工作人员随后对李先生家中用电设备进行了检查,发现抽水泵存在漏电问题,在启动瞬间造成了李先生家中短时低电压问题,工作人员建议李先生对水泵进行及时维修,防止发生危险。
经走访周围其他客户,均反映目前用电正常,但在夏季用电高峰期偶尔出现低电压现象。对此,费县供电公司已将该村列为2015年网改计划,新上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更换70平方低压绝缘导线660米,计划于6月份前完成改造计划,进一步确保该村居民夏季的安全、可靠用电。经工作人员解释说明,李先生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白沙埠镇西船流村李先生反映村里电线距离房子太近(1米多),想统一更换电杆,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交纳多少费用?
答复:经落实,白沙埠镇西船流村部分村民欲翻盖旧房,新盖二层楼房,担心新建房屋与供电线路距离太近,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的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因建设需要,必须对已建成的供电设施进行迁移、改造或者采取防护措施时,建设单位应当事先与供电部门协商,所需工程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如果客户提出对电杆线路进行整改,需到白沙埠供电所提报整改申请,由供电所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改造施工预算费用,客户根据工程预算书确定应缴纳的改造费用。
工作人员已将具体情况向李先生解释说明,李先生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三、兰山区半程镇杨刘官庄村杜先生反映电费自2014年7月1日之后改为自动交费,费用比之前增加了一倍,是否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
答复:经落实,杜先生于2014年7月份将交费方式由银行代扣改为费控预交费方式,并签订了费控协议。杜先生所在台区为单月抄表收费,9月5日抄表核算电费为218.76元(为7-8月份电费)。经在系统内查询,杜先生分别于2014年7月11日和9月4日在社会化缴费网点预存电费2次,预存金额共计400元,从预存电费中扣除9月份电费218.76元后,其电费账户剩余181.24元。杜先生误认为所预交的400元全部扣除,认为电费增加了一倍多。
工作人员向杜先生详细解释了费控预交费和远程自动抄表的流程后,杜先生表示满意。
四、兰陵县大仲村镇胡庄村王女士咨询本人残疾人,未享受到每月15度的用电优惠政策,更换的新电表收取300元是否合理 ?
答复:经落实,根据2012年6月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规定: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由供电部门先行统一收缴,由省民政部门按年度统一发放,返还金额为:每年180度乘以第一档电价(0.5469元)计算的电费,即98.442元。经向兰陵县民政局了解,王女士为低保户,享受用电优惠政策。
关于更换新电表收取3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经落实,2014年6月份,胡庄村村委班子和党员群众代表开会研究,决定每户收取300元,改善村中村民产权的进户线老化问题。2014年7月份,该村自行购买了材料并联系施工人员进行了改造,供电所未参与改造工作。经了解,王女士为“低保户”,村委并未收取王女士300元改造费用。经向王女士进行解释说明,王女士表示满意。
五、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刘先生反映安装三相动力表收取2000元,是否合理、河东区太平镇许生先生咨询安装动力表收费问题。
答复:(一)关于安装三相动力表收取了2000元,是否合理的问题:
工作人员于多次联系反映人刘先生,刘先生手机始终处在关机状态。因刘先生留下的联系地址较为笼统,无法找到其本人。工作人员到供电所调查了近期新上的三相动力表档案,未发现三相动力表收费2000元问题。
截止4月3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刘先生电话,仍处于关机状态,无法答复。
(二)关于安装动力表收费的问题。
经落实,安装动力表的收费需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后,结合用户用电现场实际,根据《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居民生活工程价目表》的标准编制工程预算,用户据此预算金额缴纳施工费,并根据施工材料单自行采购用电安装材料。另外,《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依法规范供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动力客户产权分界点位于客户与公共电网的接入点,属客户产权的线路设备由客户投资,属供电公司产权的由供电公司投资,动力电能表及表箱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
经工作人员解释说明,许先生表示满意。
六、兰陵县大仲村镇孙家官庄村周先生反映村里电压低,一到夏季电压不稳,电器无法正常使用。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立即责成兰陵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落实,经落实,兰陵县仲村镇孙家官庄村现有居民300余户,变压器容量为 50千伏安。
经走访了解,该村夏季用电高峰时确实存在短时低电压问题,对此,兰陵县供电公司已将孙家官庄村列入2015年农网改造计划,计划为该村新增20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整改工作计划于2015年5月份彻底完成,确保该村居民夏季用电质量。
经向周先生解释说明,周先生表示满意。
七、罗庄区沂堂镇京山村宋先生反映村里线路老化,电压低,家用电器无法正常使用。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立即责成罗庄客户服务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落实,经落实,沂堂镇京山村共有4台变压器,其中 400 千伏安和200千伏安变压器各2台,接带用电客户1015户,高压10千伏线路为35平方钢芯铝绞线,低压线路为25平方钢芯铝绞线,下户线为16 平方和10平方塑料线,线杆均为10米杆。
工作人员分别于2月8日中午12时30分、傍晚17时50分和次日早晨7时共3个时间段对宋先生所在电表箱进行了测量,其中,傍晚17时50分测得宋先生电表箱电压为179伏,低电压问题确实存在。
因历史遗留等问题,该村台区整体健康状况较差,罗庄客户服务分中心已将该村列入了2014年农网改造计划,将10千伏线路更换为240 平方绝缘导线,低压线路更换为120 平方绝缘导线,下户线更换为35或50 平方布电线,进户线更换为6平方护套线,所有线杆换成15米或12米,并在在合理位置新增布点400千伏安变压器2台。由于该村没有村委领导班子,变压器安装位置、线路通道等民事协调问题一直未解决,直至今年4月3日,该村支两委成立,经工作人员与村委多次沟通,该村书记相廷宝同意出面帮助协调民事关系,待民事协调完毕后,整个工程将于5月份之前全部完工。
经工作人员解释后,宋先生表示满意。
八、河东经济开发区佳合社区孙生先生反映小区接电每平方收取7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落实,孙先生所在的佳合社区秦岭小区由秦岭村委建设,楼房建成后,按规定应由村委负责配电设施的施工建设,经验收合格后转交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管理。因村委资金紧张,无力承担配电设施的建设,经村委会研究决定,计划向村民收取每平方70元的改造费用,并非供电公司收取。
经工作人员向孙先生解释说明,孙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