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魏先生反映王羲之北门,摊贩占道经营严重,影响交通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商城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由于该地段小区密集且为旅游景点,人流、车流量大,部分商贩在此处占道经营,造成交通堵塞现象。针对该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向经营商贩发放了《致经营户的一封信》,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同时,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把部分商贩疏导规范到路沿石以上。下一步,商城分局执法人员将不断加强对该处的经常性管理,同时积极联系西关执法室和居委对此处的占道经营进行规范,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二、市民刘先生反映金九路与沂州路交汇处金桂园祝福鱼水饺园店违法建设,向城管部门反映,答复一星期拆除,至今未拆除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罗庄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该处违法建设为李某无审批手续擅自搭建的沿街构筑物,面积26平方米。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31日向当事人李某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现场勘查取证并于2月3日立案。2月12日,向当事人下达了《临沂市城市管理局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无审批手续擅自搭建的沿街构筑物,消除影响。该处违法当事人李某表示接受处理,积极整改,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当中。
三、市民张先生反映开元上城1号楼下金龟馅饼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该店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隔音板、防震垫。并于近期到环保局做了噪音检测,结果显示该店在噪音和油烟方面均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经执法人员与店主协商,店主承诺将再次对设备进行提升改造,执法人员将及时跟进落实。
四、市民宋女士反映御龙湾15号楼1单元101室、102室,私自搭建小花园的问题。
答复:接到热线反映后,我局立即安排兰山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经查,反映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自行拆除。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勘验,制作了笔录,对该违法建设进行了立案处理。如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兰山分局将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强制拆除。
五、市民朱先生反映贵和园小区锅炉噪音大,紧靠华润小区,影响居民生活。
答复:该问题属环保部门管理,已于2015年1月19日转市纠风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