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区张先生反映永恒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冠亚星城二期13号楼301室,墙体内管道多处多次长时间漏水,一直未解决。
答复:经调查核实,张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张先生购买的房屋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冠亚星城二期13号楼301室,开发商为冠亚(临沂)置业有限公司,我们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局处理该问题。经协调开发企业同意对质保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但赔偿数额双方暂未达成一致,我们建议业主如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将上述情况向张先生作了反馈,张先生表示理解。
二、兰山区胡先生反映2007年买的新华一路建材小区3号楼的房子,2009年交了钱办房产证,一直未办出。
答复:经查询登记系统,建材小区3号楼在系统中的名称是永恒房产3号楼,该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永恒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该项目验收手续齐全,目前正在缴纳税费,待缴纳完税费后马上来市房产局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我局已责成开发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业主合法权益。我们将上述情况向胡先生作了反馈,胡先生表示理解。
三、兰山区孙先生反映新东关的房子,交了10万定金,签订了认购协议,现在开发商说房子没有了,只剩下较差的楼层,认为不合理。
答复:经调查核实,孙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开发商临沂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认开盘时因统计失误,误将还建房源一并推出销售,造成后期部分业主无法购得已选房源。公司已向业主作出了解释说明,并且制定了解决方案:1、业主可重新选择房源,公司给予一定优惠;2、选择不再购买的,公司退回全部已收房款并按银行同期利息进行补偿。我们将上述情况向孙先生作了反馈,但孙先生认为开发公司应对因自身失误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我们建议孙先生依据购房合同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孙先生表示理解。
四、罗庄区册山办事处五寺庄村陆先生反映2009年交了办理房产证的钱,并进行了测量,有人已经领到的房产证,本人到镇村查找,却没有本人的名字。
答复:经调查落实,我局和罗庄区建设局均没有陆先生提交的相关手续,也未向陆先生收取费用。陆先生称费用交至册山办事处建设委员会,我局与罗庄区建设局多次联系册山街道办事处解决此问题,但街道办事处一直没有提交相关手续,因此无法为陆先生办理房产证。我们将情况向陆先生作了反馈,并建议其到册山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如街道办事处一直无法提供相关手续,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陆先生表示理解。
五、兰山区何先生反映购买的兰亭凤栖苑的房子,承诺2014年10月1日交房,至今未交房,也未赔偿违约金,而且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
答复:经调查核实,兰亭凤栖苑已经交付使用,并为业主支付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何先生已办理了交房手续并领取了违约金。何先生反映的更改规划是指原规划的环形路没有施工,我们联系规划局解决该问题。规划局表示因水利局家属院暂时未改造,环形路无法动工,规划局已对所有业主作了解释。我们将情况向何先生作了反馈,何先生表示满意。
六、罗庄区严先生反映宝德书香苑的物业公司没有资质,而且车位都被物业锁住,无法使用,多次找物业协商未果。
答复:经调查核实,宝德书香苑为临沂市兰山区佳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该企业为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我们要求该物业企业在车位的管理问题上要征求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在经过大多数业主同意前,要保障业主的停车。物业公司表示将放开车位锁,在多数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加强管理。由于严先生的手机无法接通,故未能将该情况反馈给严先生,借行风热线节目作一反馈。
七、北城新区孟先生反映2010年买的杏坛中心城的房子,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
答复:经调查核实,该项目为杏坛文化家园,孟先生反映的是小区3号楼。该项目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手续,暂时无法办理房产证。该项目开发企业为华建开发公司,我局已督促其尽快完善相关手续,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开发公司表示目前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将加快办理速度。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孟先生,孟先生表示理解。
八、魏女士反映中丘路与金七路滨河花园的住户,购房合同第十条:出卖人设立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买受人与十里堡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但是现在却不按合同做事,收取垃圾转运费每平方0.25元,不收本村的,只收外来户。
答复:经调查核实,魏女士的购房合同未在我局办理备案手续。滨河花园为十里堡居委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属于十里堡居委自建自管,我们建议魏女士与居委协调解决,如协调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于魏女士的电话无法接通,故未能将该情况反馈给魏女士,借行风热线节目作一反馈。
九、王先生反映涑河南街与临西一路东南角的石油公司还建房,何时才能办好房产证?
答复:经调查核实,王先生反映的涑河二期拆迁石油公司还建房由兰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兰发公司表示该项目正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待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即来我局办理产权备案登记。我局已督促该公司尽快完善相关手续,保障业主合法权益,开发公司表示将尽可能加快手续办理速度。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理解。
十、郯城县付先生反映购买了郯城县龙泉嘉园商品房,延期交房4个月,没有赔偿。交房时发现,房子达不到交房的需求,水电未通,小区地面没有处理。业主要求出示验收报告,也被售楼部拒绝称没有验收报告。
答复:经郯城县房产管理局调查核实,龙泉嘉园项目目前确实未到达交房条件,郯城县房产管理局向开发企业下达了停止交房的通知,同时责成开发企业抓紧进行竣工验收,待验收后交房。目前该小区已经停止交房,开发公司也在积极组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关于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偿问题,开发企业也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我们将该情况反馈给付先生,付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十一、费县刘先生反映办理房产证时,县房产局要求出具育龄妇女证明,是否合理?
答复:经调查核实,育龄妇女证明不是办理房屋登记的法定要件。但费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根据中共费县县委、费县人民政府与费县房地产管理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能部门分工职责责任书》的要求,在办理房产证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