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徐先生反映:“11年跟日照国美装饰公司在费县干的装饰活,拖欠工资一直未给。”
答复:经过费县住建局协调,日照国美装饰公司已经将工资发给了徐先生。经与徐先生反馈,徐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李先生反映:“跟随河南建安建筑公司在海关路与沂河路交汇盛德广场干活欠6人10余万元。”
答复:经过经开区建设局调查落实,2014年7月份,李先生承接了盛德广场项目A区6号楼、7号楼的钢筋制作、捆扎工作,与包工头签有合同。经开区建设局多次进行协调,双方根据合同和结算材料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已将拖欠工资结清。经与李先生反馈,李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三、刘先生反映:“跟随兰陵建安集团干的还建楼,欠多人人工费约50万,公司不给结算。”
答复:经兰陵县住建局协调,兰陵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已将所欠工资结清。经与刘先生反馈,刘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四、严先生反映:“跟随住宅建筑公司在竹山小区干工程,拖欠2万余元工资。朋友工资5万余元”问题。
答复:经调查落实,严先生反映的问题为兰陵县的住宅建设有限公司的拖欠问题。经兰陵县住建局协调,住宅公司已将所欠工资结清。经反馈,刘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张先生反映:“跟随国泰建筑公司在宝德书香苑干的外墙抹灰,拖欠工资5万元。”。
答复:经市住建局行业发展科协调,国泰公司已与张先生达成还款协议。经反馈,张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六、郭先生反映:“跟山东志华建筑公司干的工程,拖欠工资25000元。”
答复:经沂南县住建局协调,郭先生与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达成还款协议,约定分批结清此款项。经与郭先生反馈,郭先生表示感谢。
七、刘先生反映:“跟天宇建筑公司干的水电活,拖欠人工费15万余元。”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落实,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实际为山东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其工资。经协调,泰宇公司已将所欠工资结清。经反馈,刘先生表示感谢。
八、孙先生反映:“在临港港星建筑有限公司建筑工地摔伤,只给了4000元药费,以后就不再管了。”
答复:经临港区建设局调查落实,孙先生是跟随港星建筑公司在气脉山社区工地施工时摔伤。经协调,工地负责人同意承担医药费、住院费及误工费。目前,相关费用已支付给孙先生。经反馈,孙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九、袁先生反映:“跟随沂南城西建筑公司在绿源电动车干活,欠12万人工费。”
答复:经沂南县住建局协调,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城西公司已支付袁先生5万元工资,余款于2015年底前结清。经反馈,袁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十、东先生反映:“2010年在宝鼎花园干的活,工资一直未给,项目经理王学廷,挂靠兰田建筑公司。”
答复:经兰山区住建局落实,东先生无法提供施工合同、收方记录、欠条等有效证据,兰田建筑公司对东先生的投诉不认可。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东先生搜集相关证据后再到兰山区住建局进行协调,或者直接携带相关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经反馈,东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十一、孙先生反映:“2009年1月至5月在旭洋阳光花园3、4#楼干技术,此工程是马俊华挂靠天宇建筑工程公司,欠工资1.21万元。”
答复:下线后,工作人员及时与反映人孙先生取得联系,就该问题向孙先生进行了核实,孙先生称其反映的“挂靠天宇建筑公司”系口误。同时,孙先生系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其反映的天宇公司拖欠工资问题不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范围,但是工作人员也对此进行了协调,双方均表示愿意通过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十二、沈先生反映:“跟随鑫鑫建筑公司在莒南县道口镇后道口社区干工程,拖欠20余人工资28万。”
答复:下线后,市住建局行业发展科对反映问题进行了落实,鑫鑫公司称沈先生未按约定完成全部工程量,其实际完成产值143万元,支取工程款156万元,已超支13万元,同时,沈先生的队伍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外架坍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沈先生称鑫鑫公司还欠28万元未付,但是对于工程量和单价,双方采取口头约定,未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各执一词,分歧严重,经多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鑫鑫公司称将起诉沈先生,讨回其超支的工程款。对于以上工程合同纠纷,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十三、周先生反映:“跟天元建筑公司在南坊干的工程,拖欠工资10500元。”
答复:经落实,反映人实际反映的问题是市政项目孝河工地拖欠其机械费,目前天元建材公司已协调孝河工地项目与反映人协商解决了问题。经反馈,周先生表示满意。
十四、徐先生反映:“涑河石油片区A区8号楼701阳台渗水。冠蒙集团建筑方只给打了胶不管用,墙皮裂纹。”
答复:按照市政府《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等相关工作责任的批复》规定,商品房质量投诉及信访问题的协调解决不是住建局的职责,我们已将情况向市纠风办汇报,请市纠风办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我们把情况向投诉人做了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
十五、李先生反映:“河东区龙山路相公医院一段,路灯安装多年一直不亮。而且此处路况差,路灯不亮给行车安全造成隐患。”
答复:经河东区住建局落实,该段路灯由相公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我们已将情况向市纠风办汇报,由市纠风办转相关部门处理。我们把情况向投诉人做了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
十六、刘先生反映:“河东区皇大加油站以北两边的路灯一直不亮。”
答复:经河东区住建局落实,该段路灯由太平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我们已将情况向市纠风办汇报,由市纠风办转相关部门处理。我们把情况向投诉人做了解释,投诉人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