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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最新热线反馈

一、兰山区一群众反映南坊小区旁边的小型超市卖鞭炮。

答复:下线以后,兰山区安监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落实。

经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超市在南坊金桥社区附近。兰山区安监执法人员通过对金桥社区的超市进行现场检查,没有发现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问题。但在检查金桥社区西边的桥坊社区一家超市时,发现该超市存有少量的烟花爆竹,但该超市没有烟花爆竹经营手续,属非法经营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非法经营行为,查扣了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他不要再非法经营,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二、兰陵县一群众反映二庙乡马村中间有个大理石厂,切割石头,噪音大。

答复:下线以后,兰陵县安监局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大理石厂在加工石材时产生很大的噪音,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鉴于该噪声污染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兰陵县安监局遂把此问题转交兰陵县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部门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三、高新区一位群众反映湖北路与罗七路交汇处路北有两家烟花爆竹经销商,存在安全隐患。

答复:下线以后,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高新区安监局和“马上就办直通车”记者一起,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落实。

据调查,反映人系其中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店的负责人。在该经营店附近,新开张了一家烟花爆竹经营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所以反映人认为两家烟花爆竹店相距较近,影响其经营。经现场查看,两家经营店靠近同一个十字路口拐角,经测量,两店距离实为46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相邻两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相距至少50米,所以实际距离偏小。区安监人员随后与两家经营店进行了沟通协商,想通过搬迁拉开距离。经协调,两家店均同意异地搬迁。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区安监人员要求两家烟花爆竹经营店在搬迁之前严格遵守经营安全规定,减少货物存放量,两店货物之间留出50米安全距离,确保安全。

部门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进行了反馈,反映人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