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的马先生来电投诉,位于临西四路上的窦丰君骨伤科诊所,涉嫌无证经营,并私自配药销售。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落实。经查,当事人窦丰君系推拿按摩经营业户,未取得《执业医师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了无任何标识的膏药一宗,据当事人窦丰君供述,该膏药为其根据“祖传秘方”自行配制,专门用于治疗腿痛等疾病。执法人员当场封存销毁了这些膏药,并对窦丰君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同时告知当事人,自配制剂需要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本人可以依法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部门工作人员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马先生,马先生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的李先生来电反映,在枣沟头中心小学门口有一些流动商贩,售卖假冒伪劣食品。
答复:下线后,结合正在开展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枣沟头中心小学附近的流动摊贩进行现场检查,向不具备餐饮服务资质,占道经营的9家流动摊贩宣讲了食品安全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劝诫他们规范经营行为,经营户表示接受。对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违法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的食品经营业户,依法查封问题食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下一步,兰山区局将继续联合城管、教育、工商等部门,在属地街道的配合下,对辖区中小学附近的小吃摊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力争让校园周边的食品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提升。部门工作人员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李先生,李先生表示满意。
三、经济开发区区的王先生来电反映,在李公河社区有家做豆腐的小作坊,担心食品质量不安全。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落实。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分别于12月25日、29日,对该摊贩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摊贩系李公河社区居民陈开月利用车库开办,制作豆腐并向周边群众出售。该摊贩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相关原料及产品,并对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王先生,王先生表示满意。
四、兰陵县的郝先生来电咨询,卫康医院生产的壳聚糖与纳豆是药品还是保健食品。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立即与郝先生取得联系,并告知郝先生,壳聚糖和纳豆均为山东卫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清大卫士牌壳聚糖胶囊为保健食品,纳豆为普通食品,两张产品均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使用。经与当事人电话回复,郝先生对部门工作人员的答复表示满意。
五、蒙阴县的刘先生来电咨询,天地松和厚德牌蜂胶软胶囊是否为正规产品。
答复:下线后,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工作人员与刘先生取得联系,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信息,我局工作人员查询了相关产品的详细信息。经查,天地松胶囊系韩国CNS株式会社生产,由鞍山中亿世联商贸有限公司进口至国内,该公司具有正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天地松购进单据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材料,天地松胶囊作为一种普通食品在国内销售。厚德牌蜂胶软胶囊由北京天然药物研究所转让哈尔滨中泰医药有限公司生产,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599号,具有调节血糖和血脂的保健功能,适宜血糖血脂偏高的人群食用。部门工作人员把调查结果反馈给刘先生,刘先生表示满意。
六、兰山区的魏先生来电反映,惠民早餐和路边某些早餐店没有生产日期,豆汁、稀饭等食品不新鲜。
答复:接到投诉后,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魏先生提供的线索,立即对辖区内的惠民早餐产品情况,尤其是生产日期标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不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同时,河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对惠民早餐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据查,惠民早餐生产企业曾于2014年8月19日至9月2日期间,未对产品日期进行标注,而是利用不同的色彩提示对产品进行区分。后来在监管部门的督促下,企业进行了整改,在采用不同色彩包装区分的同时,也依法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产品信息。兰山区局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魏先生,魏先生表示满意。
七、兰山区的孙先生来电反映,在市人民医院对过春天大药房购买的进口药品,疑似为假药。
答复:下线后,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与孙先生取得,根据孙先生提供的信息,执法人员到春天大药房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投诉人在春天大药房购买了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舒伐他汀钙片、替格瑞洛片等药品,春天大药房当场提供了药品合法购进单据,显示药品系药店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国药控股鲁南有限公司购进,药店一并提供了药品的检验验收记录,显示药品质量合格。部门工作人员把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孙先生,孙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