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兰山区朱保镇富义庄村刘先生反映村里电压太低,希望帮助解决。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立即责成兰山客户服务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落实,经落实:刘先生所在的富义庄村由一台25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低压线路为35平方裸铝线,2014年12月8日上午10时,工作人员现场测得客户端电压为209伏,电压正常。
经与刘先生进一步沟通,刘先生表示在夏季用电高峰时曾出现电压偏低现象,电器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公司前期已经知晓了该村夏季用电状况,并就台区改造提前与该村村委领导班子进行了沟通,计划在该村东北新布点200千伏安变压器1台。目前,供电所已与村委协调,着力解决好线路通道、树木清障等民事协调工作。同时,公司积极做好台区改造的前期筹备工作,争取在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前完成改造,确保客户夏季正常用电。
工作人员已将落实情况向刘先生进行了解释说明,刘先生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二、兰山区大岭镇小岭村李女士反映每月电费700多元,认为偏高。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李女士进行了现场落实:李女士家为三层楼房,除自己居住外,其余部分出租给他人居住。经查询,李女士(户号0289998210)为双月抄表收费用户,2014年全年双月电费均在300-600元之间,李女士所述“每月电费700多元”问题不属实。
经现场检查,李女士表计封印完好,接线、表码均正确,现场无偷、漏电等异常现象。经与李女士解释后,李女士仍对其电费有疑义,要求申请更换电能表。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由李女士个人申请、办理了表计更换手续,重新更换安装了电能表。对此,李女士表示满意。
三、兰陵县鲁城镇杨先生反映自己工厂的变压器,被人私自安装了电表用电,是否符合规定?
答复:经落实:杨先生的工厂为金晟矿业有限公司,接带其变压器的10千伏金晟分支线为客户专线,产权属金晟矿业有限公司。2005年,胜龙矿业办理新上业扩时,经与金晟矿业有限公司协商,从金晟分支线3号杆接线架设了胜龙矿业的分支线路;2014年10月,兰陵宝盛石料厂申请办理了新上业扩业务,为减少投资以及考虑到线路通道限制问题,宝盛石料厂在未提前征求金晟矿业意见的情况下,自行与胜龙矿业协商后,于11月份从胜龙矿业分支2号杆接线安装了变压器。金晟矿业认为未经过其许可,对此提出了疑义。
因线路产权属金晟矿业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帮助联系上述三家企业进行了协商。目前,宝盛石料厂与金晟矿业有限公司两家已达成协议,同意宝盛石料厂从胜龙矿业支线接线用电。杨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兰陵县徐先生咨询原苍山县石油公司东站废弃,变压器被盗,后由个人出资购买了新变压器,但仍旧是石油站的户头,能否过户?
答复:经落实:徐先生家的房子地处苍邳公路旁,紧邻原石油公司东加油站,徐先生一直由原石油东站变压器供电。2010年,因石油东站废弃,变压器被盗,徐先生出资购买了新变压器,并一直沿用原石油东站户名。徐先生若想将变压器过到自己名下,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以及石油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供电所或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更名过户业务即可。经解释,徐先生表示满意。
五、平邑县地方镇西岳庄村张女士反映村里统一盖的老年安置房,已搬入两个多月,未安装电表,要求交200元再给开通,是否合理?
答复:经落实:地方镇西岳庄村正进行旧村改造,新建房屋25栋,其中10栋为平房,已于11月上旬完工;5栋为二层楼房,尚未完工。张女士家为新盖的平房,已搬迁入住,现接用工地施工的临时电源用电。
按照小区配套有关规定,村委或开发商在施工完毕后,应按照施工标准进行用电设施改造,经验收合格后交由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管理,改造所需费用由村委承担。村委计划按照每户收取200元的用电改造费用,但实际未收取。工作人员已将有关政策向村委及张女士进行了说明,村委表示不再收费,张女士表示满意。
六、河东区相公镇黄先生咨询房顶上有高压线通过,现在想翻盖房屋,高压线是否有影响?
答复:经落实:黄先生的房屋为平房,处于110千伏相府涑桃线金线#25-#26和相曲线#26-#27两条高压线正下方,房顶距高压线垂直距离为8米。黄先生欲在原来房屋基础上翻盖两层楼房,公司线路运行人员了解情况后,向黄先生解释了相关规定,并下达了“输电线路安全隐患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黄先生想要翻盖的两层楼房将会危及线路安全运行,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制止。对此,黄先生表示理解。
七、郯城县庙山乡薛庄孟女士反映本人家门口安装了变压器,担心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迁移。
答复:经落实:孟女士家位于薛庄四村北部,该村现有居民用户397户,原仅由一台200千伏安变压器供电,在用电高峰期,存在低电压问题。为此,庙山供电所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了现场实地勘察,决定对该村实施低电压改造,计划新增布点160千伏安变压器一台,新架设10千伏线路1.2千米,更换0.4千伏线路2.65千米。2014
年11月20日,公司组织人员进行了改造,新增变压器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标准安装设计,安装于负荷中心,有效解决了该村低电压问题。现场测得变压器距离孟女士房屋7米,不存在安全隐患。经工作人员解释说明,消除了孟女士顾虑,孟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八、罗庄区盛庄办事处许女士反映院子里有一根拉线,能否给迁移。
答复:12月8日上午,公司工作人员会同“马上就办”栏目组到许女士处进行了实地调查落实,经落实:
许女士家住红土屯村,有一根拉线在其家中院子。据许女士反映,自己原来的房子因修路被占用,村里为许女士在此安置了新的宅基地,当时拉线已经存在。房屋盖好后,该拉线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勘察、设计,制定了可行的改造方案。同时,工作人员向许女士说明,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因电力线路架设在前,许女士建房在后,所需改造费用需许女士承担。在征得许女士同意后,当天下午,工作人员给予改造完成。许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九、罗庄区罗庄办事处朱陈二村葛先生反映村巷道里的电线很乱,存在安全隐患。
答复:节目下线后,公司责成配电运检工区立即进行了现场落实,经查,因该村一客户在平房改造为两层楼房过程中,将低压线路原有的低压支撑担拔掉,施工结束后未进行恢复,线路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公司配电运维四班立即行动,当天上午即将该低压线路加装了两条异形担,对下落的低压线进行了加固,彻底排除了隐患。工作人员将处理情况向葛先生进行了说明,葛先生表示满意。
十、兰陵县长城镇戚庄村戚先生咨询线路整改,电表不收钱,电线每米收3元钱,是否合理?
答复:经落实:2014年11月份,兰陵县长城供电所根据计划对戚庄村进行了低压集抄改造,更换了表箱及电能表,11月27日完工,未进行线路改造,也未向村民收取任何改造费用。经进一步走访了解,因该村部分客户产权的进户线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该部分村民集体向村委提出了更换进户线的要求,经村委协商后,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客户自行出资改造,按照每米3元的价格收取材料费。目前,全村已有72户村民自愿更换了进户线,收费属村委行为,与供电公司无关。经解释说明,戚先生表示理解和认可。
十一、费县探沂镇北莱庄铺陈先生反映全县各村更换电表,其他村都不收费,本村的照明电收200元,动力电收60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实地走访了解,2014年9月,在探沂供电所为北莱庄铺村免费更换电表及表箱后,该村组织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一致表决,由该村自行组织人员对用户产权的表后线路进行更换。但由于该村经济基础薄弱,无集体经济收入,故对照明用户每户收取200元,动力用户每户收取600元作为线路改造费用,该费用收取为该村村委自发行为,与供电公司无关。工作人员多次拨打陈先生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无法进行反馈。
我公司已于百日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后,向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政府汇报此类问题,请求政府部门严格管理,杜绝该类收费事件再次出现。
十二、费县探沂镇旺山前村全先生反映村农电改动力表收3000元,是否合理?
答复:经联系全先生,全先生实际反映村委收费问题,全先生表示此费用为该村村委收取,并非供电公司行为。之后,工作人员又向该村村委进行了落实,村委表示2011年底组织召开党员及群众代表大会,会议一致表决通过,由该村自行组织人员对用户产权的表后线路进行更换。由于该村无集体经济收入,故对动力用户每户收取3000元作为线路改造费用,于2012年1月份施工改造完毕。此费用由该村村委收取,与供电公司无关。经解释说明,全先生对处理情况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