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强化岗位管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有关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市自2008年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以来,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岗位设置、竞聘上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工作,形成了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岗位设置管理机制,实现了岗位管理全覆盖。但在具体落实中,受传统观念束缚、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因素制约,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下放后,有的单位出现了不会用、不敢用、岗位管理激励作用发挥不够,以及“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竞聘方式简单化、走过场,“吃大锅饭”“论资排辈”、人浮于事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强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持续激发事业单位活力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一系列推动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新举措,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凝聚干事创业活力,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服务质效。
文件主要从岗位管理的角度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在优化竞聘措施上出实招。科学拟定竞聘方案,竞聘方案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提高业务水平、创新能力、工作业绩、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等比重或赋分,降低年龄、工龄、取得资格年限等“资历分”,避免“论资排辈”“大锅饭”等不良用人导向,激励人才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支持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水平人才脱颖而出。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要明确控制标准,切实发挥高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引领作用。
鼓励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事业单位人员“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破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惯性思维,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上能下成效明显的事业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和激励保障。事业单位要健全内部人事制度,用好事业单位自主权。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围绕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构建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高效的制度体系,对人员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建立健全考勤、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管理。同时,要守牢管理底线,确保反向约束措施落实到位。
在盘活岗位资源上提效能。事业单位要在国家岗位管理政策框架下,聚焦单位主责主业,结合自身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对核准设置的岗位,制定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名称、任职条件、岗位职责任务、考核标准等,作为竞聘上岗、签订合同、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专技人才高度集中、事业发展较快、承担重点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可适当增加中高级岗位数量;其他事业单位要从严控制,实现“有保有压”统筹岗位资源。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