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2024年春季新能源乘用车购车补贴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消费者在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如何申领补贴。
按《细则》要求,申领补贴的购车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购买新能源家庭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且在2024年3月31日前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完成车辆上牌。
提交补贴资料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和修改补贴资料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向消费者发补贴款的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购车人需为18岁(含18岁)以上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购车地为在临沂市注册的汽车零售企业,能够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补贴标准为,对5万元以下(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按每辆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5万元(含)至10万元(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每辆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10万元(含)至15万元(价税合计)的新能源家庭乘用车每辆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消费者通过爱山东App进行资料提交并接受审核,此次新能源购车补贴实行“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审核、发放补贴。市公安局负责车辆登记信息初审(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外观照片(需含车牌)),市商务局负责资料信息复审。审核通过后,市商务局负责发放补贴款至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银行卡账户中。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