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宇向东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莒南县、临沭县、蒙阴县相关风景名胜区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条例》宣传普及、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机构职责落实及风景名胜区开放区域服务管理、安全保护等工作情况。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充分认识风景名胜区的重要地位和价值意义,不断增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宣传普及、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强化各项管护措施,进一步提高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水平,实现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一兵陪同。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