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经过进一步调研论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储备用地中又筛选了一批建设预留地共15块1281亩
■ 两批建设预留地的总面积达4186亩,减少了近30%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将对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10月11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建设预留地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进一步丰富城市公共活动空间,让群众生活得更舒适,落实国家对商品房建设相关要求,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数量,今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筛选了部分储备房地产用地,作为建设预留地。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临沂城已由大规模建设转向高品质提升的新阶段,住房用地的需求放缓。今年5月20日,我市公布了第一批37块建设预留地共2905亩,并且明确这批地块短期内不开发,5年后再研究如何开发利用。第一批建设预留地的部分地块利用起来后,地块周边群众感觉绿树增多了,停车便利了,社会反响较好。
为了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经过进一步调研论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储备用地中又筛选了一批建设预留地共15块1281亩。这些建设预留地块都位于主城区,靠近居民生活区、商务办公区,位置适宜,受益群体多。建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地块周边区域绿化环境和公共服务功能,更加方便群众生产和生活。两批建设预留地的总面积达4186亩,减少了近30%的房地产用地供应,将对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发挥积极作用。
针对推出建设预留地后是否会对居民拆迁还建、土地供应产生影响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拆迁还建用地在拆迁的时候就已经做了充分考虑,有专门土地保障,与建设预留地不冲突,不影响居民回迁安置。推出建设预留用地不是不供应土地,而是根据国家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结合临沂城市建设实际,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规模。从满足群众多元化住房需求出发,坚持“抓两头缓中间”,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保障群众还建安置住房需求;同时推出一批高品质住区地块,满足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暂缓供应。今后,除城市拆迁还建安置和重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征房地产用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加强对这些建设预留地的监督管理,确保这些地块能够用好、管好,真正发挥补充城市绿化、公共服务的作用。同时,在用好、管好这些建设预留地的基础上,将根据城市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再谋划一批建设预留地,更好地推动宜居宜业宜游临沂建设。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