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崔凤友出席。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提请审议《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沂市电力条例(草案修改稿)》《临沂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草案修改稿)》;审议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审议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系统办理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临沂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了2024年临沂市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听取审议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全市招引项目落地转化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仲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陈一兵、刘飞、陈海玲及秘书长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沂河新区党工委书记苟宏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朱海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宪伟,市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分别列席。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