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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与辽宁省营口市缔结友好城市

4月22日至23日,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市长葛乐夫带队来我市参观考察交通物流业。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先运和葛乐夫分别代表两市签订《友好城市合作协议书》。

《友好城市合作协议书》商定:两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协商、联合发展"的原则,以促进两地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为目的,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在经济、技术、资金、旅游等方面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交通物流项目结对合作,协同推进"鲁辽陆海货滚甩挂运输大通道"项目建设;促进产业合作,鼓励和促进双方向外转移的产业优先在对方落户,引导、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合作;强化经贸合作,打造投资贸易平台,推进双方配套产业招商,促进产品市场开发,为双方特色产品销售开设"绿色通道"等。

营口市是全国重点沿海开放城市和辽东湾中心城市、经济金融及现代服务业中心,是东北亚地区极具发展潜力的现代化港口城市。临沂、营口两市经济互补性强,特别是鲁辽环渤海甩挂运输联盟的成立,为双方加强合作交流、实现合作共赢打下坚实基础。

葛乐夫一行在我市期间,先后参观考察了立晨物流、市规划展览馆、金兰物流、沂蒙革命纪念馆等地。副市长马崑、边峰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