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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9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先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临沂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临沂市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和《关于支持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会议指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是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转方式、调结构,努力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路子,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惠及于民。要细化责任分工,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具体化的要求,围绕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策划筛选一批针对性、实效性强的项目,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切实建立闭环式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突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流域、矿山、森林、大气等重点领域,建立架构科学合理、资金来源明确、使用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促进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小微企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摸清底数,着眼“专精特新”,加强分类指导,着力促进企业群体扩张、规模膨胀、素质提升和集群发展。要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政扶持和金融支持,加快科技创新,打造创业基地,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多功能、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职用权,切实加强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制度,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