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监管、工商和工会等八部门决定,从今年11月24日至2015年2月1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通过检查,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厉打击,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合法权益。遭遇欠薪的劳动者也可拨打各县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电话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