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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12月3日,中国共产党临沂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市委委员44人、市委候补委员8人。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部门单位和中央、省驻临沂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市委书记张少军作了重要讲话。

全委会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同志来临沂视察指导工作情况,听取了张少军受市委常委会委托作的工作报告,传达了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先运对市委《实施意见(审议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审议通过了《中共临沂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

全委会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繁重艰巨的改革任务,在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及临沂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团结带领全市上下加快工作指导转变,积极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全委会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省委十届十次全会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作出了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省委加快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切实加强教育培训,抓好宣讲辅导,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

全委会指出,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抓好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牢牢把握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法治临沂建设。总的要求是,以全面建设法治临沂为目标,确立依法治市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全面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协调同步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全委会要求,要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的探索研究,推动决策机制的健全完善,抓好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的实施监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依法决策,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严格司法,强化司法监督,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全委会强调,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是一场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关联性互动性强,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依法治市工作的正确方向,切实提高依法治市工作水平。要正确处理加强法治建设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正确处理加强法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找准二者的契合点,做到统筹发展、协同并进;正确处理法治和德治的关系,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正确处理法治建设中突出重点和全面推进的关系,既突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重点工作,又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项建设。

全委会提出,要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要集中抓好整改,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提高基层组织依法治理能力;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调度,扎扎实实办好民生实事,毫不放松地抓好稳定工作,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迎淮检查工作,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全委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省委《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加快推进依法治市,不断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