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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瘦”了一半多

2014年12月30日,我市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通过市政府网站、市机构编制网站公开,亮出市直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家底”。近期,41个行政审批实施部门也将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供市民查询和社会监督。今后,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设立和实施,真正实现“目录之外无审批”。

2013年以来,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对全市各部门原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共梳理行政审批事项353项。经过科学论证、严格审核,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191项(其中,2013年取消下放70项,2014年取消下放121项),最终保留纳入目录的162项,累计削减54.1%,提前完成本届政府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二分之一的任务目标。

在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过程中,我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予以取消。对涉及投资项目、生产经营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直接面向基层、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受益面广的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一律下放到县区实施,真正拿出了更多的“真金白银”放给市场、放向基层。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各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并逐步探索网上审批、并联审批、联合审批、集中审批等新的审批方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着力打造更加规范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