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市大力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全市 3990名村环保主任、432名乡镇环保办工作人员、60个环境监察中队294名工作人员全部被纳入到从市到村全方位的环境执法联动机制中。
我市加强基层环保机构、机制和队伍建设。9县3区12个环境监察大队共设置环境监察中队60个,分别负责2至3个乡镇(街道)的环境监察工作。全市共设置环境保护办公室170个。其中,157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共有13个开发区、风景区等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有关县区积极探索建立村(社区)环保队伍,其中,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村居设立环保主任,由村会计兼任,配合环境保护办公室开展工作。目前,我市逐步建成四级环境监管网络,即:在村级设立1名环保专职主任;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立环境保护办公室;在县区一级的环境监察大队下设环境监察中队,负责2至3个乡镇的环境监察工作;在市一级,环境监察支队分片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