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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质量信誉考核

为规范提升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自4月1日起,市运管处全面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据悉,参加考核的企业是2015年1月1日前许可的所有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运站场。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专用运输资质其中一项及以上参加考核。同时具有危险品运输或货运站场的则需分别进行考核。4月10日前,道路运输企业提出申请。5月底前,县(区)运管机构对企业经营资质、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查验,并报市运管处。6月初,市运管处对县(区)查验情况进行复核和公示公告。凡是考核不合格定为B级,当年不得办理新增车辆等道路运输业务,连续两年定为B级货运企业将被取消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