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新闻 >> 政务要闻 >> 正文
我市启动17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月1日零时,我市正式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同步推进包括县级公立医院在内的所有公立医院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

此次新启动综合改革的城市公立医院共有17家,分别是:临沂市人民医院、沂水中心医院、临沂市中医医院、临沂市妇女儿童医院、临沂市精神卫生中心、临沂市肿瘤医院、临沂市皮肤病防治所、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兰山区人民医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兰山区妇幼保健院、河东区妇幼保健院、罗庄区妇幼保健院、临沂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临沂市荣军医院、临沂市交通医院、山东煤炭临沂温泉疗养院。

据了解,此次改革重点提高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公立医院药品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价格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进行,确保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调整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

同时,在城市公立医院的产科实行单病种控费、精神专科实行按床日收费。具体标准为:三级医院单胎顺产接生4000元/例(不含特需费用,下同),计划性剖宫产7000元/例;二级医院单胎顺产接生2600元/例,计划性剖宫产3800元/例;精神专科按床日收费标准三级医院236元/床日、二级医院200元/床日。初步测算,参加此次改革的其中12家医院通过这次结构性价格调整,可至少减轻患者费用负担4600万元。

此次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不是单纯的涨价和降价,而是为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所作出的价格结构性调整。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治病功能。

此次价格调整,取消了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将实现由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从总量上看群众的看病总负担是略有减轻的。由于药价的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的降低以及护理、诊察、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的提高,群众的看病费用会发生结构性改变。以前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特别是慢性病门诊病人,需要使用CT、磁共振进行检查的部分病人,看病费用会降低。 (临沂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