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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lnx/2020-0000005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公开目录 | 组织领导 | 发布日期 | 2018/11/02 |
文号 | 莒南政办字〔2018〕6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莒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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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莒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临港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县《2018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莒南政办发〔2018〕51号)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莒南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政策、措施,审议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办法、监督考评等制度性文件。 (二)调度各镇街(园区)、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三)协调解决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 (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贾连璋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陈庆金 县编办主任(参与县政府分工) 朱礼珂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邱继礼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徐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庄 飞 县镇域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付金伟 县网络文化办公室副主任 程瑞贵 县委党校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 彭修涛 县编办副主任、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 邱 志 县委机关后勤服务处副主任 李 伟 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王贵宾 县发改局副局长、县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孙 燕 县经信局主任科员 张翠芳 县教体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徐 霞 县科技局副局长 曾宪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郭海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张文峰 县法制局副局长 孟祥满 县司法局副局长 尚江涛 县财政局副局长 高朋村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李传亭 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宋云龙 县住建局副局长 徐 勇 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王晓明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孙艳丽 县扶贫办副主任 赵永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 钟汝丽 县水利局副局长(挂职) 徐淑良 县农业局副局长、县农业产业化推进办公室主任 王 兵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褚凤超 县卫计局副局长 姜 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祥玉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昝金龙 县旅发委副主任科员 李晓勇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 丽 县物价局副局长 尚庆华 县招商局副局长 李 宁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县贸促会副会长 孙成平 县国资运营中心副主任 陈迪中 县税务局副局长 赵建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宝强 县安监局副局长 王照峰 县食药监局(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昌廷 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大店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议题提报、联络对接等。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工作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随时提报,由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议题需其他人员列席的,由议题提报单位一并提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三)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实行动态调整、相对稳定,因工作分工变化等原因需要调整时,由成员单位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替换成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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