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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1-000007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组织领导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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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挂接待办公室牌子)。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服务保障市长主持召开的工作会议、专题会议。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市长的调查研究、外出考察、会谈接见等政务活动。为市长、秘书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具体承担公文登记流转、人民来信接收转办、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联系。负责协调安排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接待工作。负责市政府召开一类会议、二类会议、视频会议的报批事宜。 (二)市政府总值班室。承担市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向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传达并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保证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承担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同志外出请假办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衔接群众来访和处理工作。 (三)文电科(挂保密办公室牌子)。负责组织协调省委、省政府及其部门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委以及市委部门、外市政府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件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机要、发行、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的印发。 (四)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电。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公开发布、解释、整理汇编、清理规范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市政府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审核市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市政府以及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报备事项办理等相关工作。 (五)秘书一科。为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起草审核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文稿。编发《临沂年鉴)等资料。 (六)秘书二科至八科。为副市长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有关会议活动组织、文稿文件起草、公文办理、调查研究、批件督办、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 (七)信息舆情室。负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国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编辑《临沂政务信息)《领导参阅信息)等,做好信息上报省办工作。收集报送政务舆情,指导、协调、督促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协助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组织相关材料,起草市政府新闻发布有关文稿,负责市政府有关重大事项、政策的宣传报道。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交办调研任务以及调研重要事项的协调实施和督促落实。 (八)督查室。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长批示的督办落实,负责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对外可以市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十)口岸管理科(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组织编制口岸发展规划,拟订口岸工作政策措施。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或关闭等审批、报送工作。督促检查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口岸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论证和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开辟国际客运、货运航线等。负责口岸综合管理、统计分析和运行监测工作。督促协调口岸工作执法部门相关工作事项。负责统筹全市大通关建设,督促落实口岸通关服务措施,建立口岸安全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全市电子口岸规划建设,推动“智慧口岸”发展。负责全市国际贸易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口岸信息化建设。负责研究拟订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划。组织落实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组织指导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需要市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对外可以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十一)人事科。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群团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党组会议和秘书长、主任办公会议的组织以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十二)行政财务科。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公用设施、通信保障、财务、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事务工作。参与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会议及重要活动的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会议活动的业务指导。参与市政府领导外出考察的联络协调工作。 (十三)党建工作科。负责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由党建工作科承担。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市政府离退休市级老同志和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临沂市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事项和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市领导重要批示等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督促检查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推动落实,协助开展评估、评价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宣传报道、舆情处置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我市口岸开放及外贸进出口的技术服务工作,协助临沂海关做好人员、行李物品及货物的出入境监管等相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公务活动接待等相关综合保障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临沂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配合驻地政府做好我市在京务工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市驻京流动党员党委日常工作,会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在京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共同抓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协调联络中央和国家机关、北京市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经济团体,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经济合作提供信息服务。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事项,配合做好维护驻地稳定有关保障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人员赴京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临沂市政府公报编发中心。承担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及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的相关保障服务工作。承担《临沂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发、赠阅工作。承担《国务院公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在我市的赠阅和学习利用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公报的业务指导、协调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承担市民通过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市长信箱等途径反映的,应由政府及其部门解决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回访、存档等工作。承担省长信箱有关事项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存档工作。承担市委书记公开电话的接听、转交工作。负责梳理和汇总分析群众诉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编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周报、月报等,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有关信息。对涉及热线的领导批示事项进行跟踪和协调处理。对新闻媒体通过平台获取的新闻线索进行审核把关,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品牌宣传工作。承担热线办理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的保障服务工作及热线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12345市民服务热线话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及话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临沂市高铁(火车站)区域服务中心。承担高铁站、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内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道路交通、市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服务和协调联络工作。承担高铁站、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内派驻执法队伍联合执法、应急事件处置的协调服务工作。承担高铁运营的协调服务工作,联系驻临高速铁路管理机构。完成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临沂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配合驻地政府做好在沪(长三角)务工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关爱帮扶、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法律咨询及援助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驻沪流动党员党委日常工作,会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在沪(长三角)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共同抓好我市在沪(长三角)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负责驻沪(长三角)人才工作站的建设,联络、服务驻地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各类高端人才,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经济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与驻地党政机关的党务、政务联络工作,协调处理涉及临沂市的有关事宜。配合做好维护驻地稳定有关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人员赴沪(长三角)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临沂市人民政府驻广东联络处。配合驻地政府做好在粤(粤港澳大湾区)务工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务工人员权益维护、关爱帮扶、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法律咨询及援助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市驻粤流动党员党委日常工作,会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在粤(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共同抓好我市在粤(粤港澳大湾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负责驻粤(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工作站的建设,联络、服务驻地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及各类高端人才,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全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经济合作提供信息和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与驻地党政机关的党务、政务联络工作,协调处理涉及临沂市的有关事宜。配合做好维护驻地稳定有关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和市有关部门人员赴粤(粤港澳大湾区)开展公务活动的联络和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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